消費者師女士到麥當勞就餐后,感到咽喉刺痛,嘔吐后發現有血跡。師女士隨后起訴麥當勞索要損失,并要求道歉。昨天,該案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麥當勞當庭表示,在不追究責任的情況下,可以道歉并賠償。
今年1月1日,33歲的師女士在北宮門附近的麥當勞餐廳進餐。師女士稱,她購買了熱巧克力和麥辣雞腿堡,但在就餐時,她突然感覺咽部有刺痛感,并感到極度惡心,隨即到衛生間嘔吐,發現有血跡。此后,師女士到醫院就診,被診斷為咽部損傷。師女士認為咽部損傷與食品有關,隨后起訴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要求賠償誤工費300元,并賠禮道歉。
昨天,師女士本人沒有到庭,她的代理人在開庭前向法官表示,起訴原因是因為事發后麥當勞的處理態度不積極,但希望能在庭前調解。對于賠償300元費用一事,雙方沒有爭議,但對如何道歉、道歉內容,雙方爭議很大。師女士代理人堅持要求查明事實,并在道歉內容中寫明。麥當勞代理人表示,師女士所吃食物是流水線生產的,同一批次產品已經銷售,沒有問題,導致師女士受傷的食物也沒了,沒法調查。麥當勞代理人稱,道歉僅針對就餐中的不愉快,責任問題就不追究了。
最終,雙方達成和解。麥當勞公司的代理人在請示總部后,當庭向師女士代理人表示,對師女士在就餐中“發生的不愉快表示道歉”,并同意支付師女士300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