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事件:昨日(1月15日)上午,15歲的高中生小倫(化名)考完試后,邀約好友一道在鹽道街附近的“龍抄手”喝酒。觥籌交錯中,兩人竟一連喝下8瓶100ml的56度二鍋頭,不勝酒力的小倫當場醉暈過去,經過搶救,直到下午5時許才稍微清醒……
考后暢飲
8瓶二鍋頭下肚 高中生“中毒”
昨日上午11時許,市七醫院急診科接到電話,稱鹽道街附近的“龍抄手”餐館內,一名男生喝醉酒后昏迷不醒,滿身都是嘔吐物。急救人員趕到現場后,發現該男生睡在椅子上,怎么喊都沒了反應,瞳孔不時放大,而另一名男孩小強(化名)趴在餐桌上,不停嘔吐。小強稱,睡在椅子上的男孩叫小倫,兩人喝了幾瓶酒后,小倫就癱倒在地。醫生經過診斷,發現小倫為深度酒精中毒,馬上對他進行了洗胃、補液等對癥治療。
據了解,兩人都是市內某中學高一的學生, 15歲的小倫是云南人,在這學期后,他就將轉學到其他地方。昨日上午,是他們期末最后一門考試,9時30分左右,兩人提前交卷后,小倫邀約小強到學校對面的“龍抄手”餐館喝酒。兩人只點了兩碗銀耳湯后,就一瓶一瓶開始喝,到了快11時,兩人竟已喝了8瓶酒。此時,小倫不停嘔吐、全身發抖,隨著酒力的發作,人越來越恍惚,很快就暈倒在地。小強趕忙撥打了120.
餐館說法
根本不知道他們是學生
昨日下午2時許,記者趕到醫院時,搶救室內的小倫仍處于深度昏迷狀態,他的老師和親屬也在醫院焦急地等待。據醫生介紹,小倫有輕微腦水腫,大小便失常,仍未脫離生命危險。小強坐在醫院內,雙手捂著臉,搖頭嘆息。“我只喝了兩瓶,”小強稱,本來兩人只喝了1瓶,但后來越喝越高興,到了最后,竟喝光了8瓶二鍋頭。小倫的家人和一名徐姓老師拒絕了記者的采訪,他們只是表示,由于餐館向兩名未成年人賣酒,會追究餐館的責任。
隨后,記者來到鹽道街附近的這家“龍抄手”餐館,收銀臺的一位姓謝的員工回憶,上午確實有兩名年輕男子在店內2樓喝酒,前后5次買了8瓶酒,不過,謝姓員工稱,當時兩人沒有穿校服,她們根本不知道對方是學生,而且,在兩人買酒時,她也多次提醒。收銀臺的主管表示,如果知道是學生買酒,他們肯定不會賣。
介入調查
商務局開出調查處理表
直到下午5時許,記者從醫院獲悉,小倫終于從深度昏迷中稍微清醒了過來,暫時脫離了生命危險。
下午6時許,錦江區商務局和市商務局的執法大隊來到餐館,經過調查發現,該店并未按照相關規定,在顯著位置懸掛“不能向未成年人賣酒”標識,同時,該店不能提供酒類經營許可證或備案登記表,涉嫌向未成年人賣酒。隨后,執法大隊對該店開出了一張調查處理表,要求其負責人今日到錦江區商務局接受進一步調查。
該店一名陳姓經理稱,由于當時兩名學生沒有穿校服,所以員工并不知道他們是學生。陳經理稱,他們會立即制作“不能向未成年人賣酒”的標識,懸掛在店內,并對員工進行教育,對買酒者身份進行核實,避免出現類似情況。(邱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