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線訊3月15日,鳳岡縣工商局公布了當地消費者投訴十大維權案例,其中一樁索賠1元錢的案例耐人尋味。
去年6月11日,鳳岡縣天橋鄉河閃渡村柳塘組村民王世華帶小孩在當地一家小店買了一包價值0.5元的小吃(口水雞),沒想到是過期發霉食品。王世華沒有因為價格便宜放棄投訴索賠。事后,經鳳岡縣工商局琊川工商所協調,雙方達成協議,經營者楊某某賠償消費者王世華經濟損失1.00元,并書面道歉。同時,工商所還對經營者給予了適當的經濟處罰。
鳳岡縣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說,從經濟價值的角度,其它案例遠比此案例有價值得多,之所以將之納入“十大案例”,其目的是喚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不要以為錢少就無所謂,那只會助長經營者或生產者的“歪風”。
任明華 本報記者 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