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4日),李女士再次前往餐館索要發票,對方依舊開不出寫著公司抬頭、蓋著餐館公章的餐飲發票,一個多月前來吃的飯,發票至今沒要到,這讓李女士郁悶不已。
一個多月前,李女士在宣武區菩提緣素食齋請客戶吃飯,李女士要求餐廳開具寫有公司抬頭的發票。然而服務員告知餐廳暫不能提供發票,只能開收據,過幾天再來憑收據換取發票。昨天中午,李女士再次來到該餐廳,卻依舊沒能成功換取發票。李女士告訴記者,服務員沒有拿出該餐廳的機打發票,卻捧出一堆其他餐館的發票讓她挑,有粥鋪的,有快餐店的。李女士見餐廳依舊無法提供正規發票,便憤然離開。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該餐廳,一位主管告訴記者,餐廳可以提供正規發票,不承認用其他餐館的發票頂替。但當記者表示要現場看一下發票時,該主管卻說發票機送去分店使用,目前無法提供。“我們都是第二天給客人開出發票,再郵寄過去。”主管正在解釋,一位客人走過,抱怨地問主管:“你們什么時候能開出發票,跟這兒都吃了兩三千塊錢了,還沒見著發票。”記者詢問這位客人是否知道餐廳第二天會為客人郵寄發票的事,客人當即回復:“從未聽說過。”
記者調查發現,遭遇餐館不給開發票的讀者不在少數,餐館老板要么找借口搪塞,要么實行“緩兵計”,或者采取其他“折中”辦法,總之就是不樂意如實提供就餐發票。網上還有網友揭秘飯店不主動給顧客開發票的“花招”。如果“花招”失靈,服務員就會道歉稱發票用完,或者打張欠條,改日領取。“誰有那么多時間專門跑一趟取發票啊?”顧客往往選擇放棄。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今天上午,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餐廳不給開發票或出具收據均屬違規行為,如果餐廳不能出示自己餐廳的發票,而是以其他發票代替,也是違規行為,消費者可向稅務部門舉報。(葉曉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