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日,家住沂水鎮柏家平村的的消費者李先生購買沂水某食品廠生產的牛肉辣醬,食用過程中,吃出了玻璃渣子,差點把李先生的嘴割破,電話告知廠家銷售人員及負責人,未得到及時解決,7月15日,又向沂水縣工商局12315投訴。在了解情況后,12315工作人員及時與該廠負責人聯系,了解到實情是因溝通不暢產生誤會。工作人員首先與消費者溝通,然后向廠家指出其行為欠妥,應該向消費者道歉。17日,該廠負責人趕往該村李先生家,親自上門向消費者賠禮道歉,取得了消費者的諒解。廠家準備賠償消費者李先生兩箱牛肉辣醬時,消費者李先生答復:我要的就是一個“理”,不要賠償,作為沂水人,我們希望沂水的企業能夠真誠、友善地對待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樹立良好的商業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