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蛋糕里竟然發(fā)現(xiàn)了一把剪刀,原來是馬虎的蛋糕店工作人員遺落在里面的。蛋糕店為此付出了“10倍賠付”的代價,向消費者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700元。
這是《食品安全法》頒布以來,本市工商部門公開處理的第一起“一賠十”案例。
昨天,梅小姐從順義的北京金圣蘿蘭順新食品店訂制了一個生日蛋糕,價格136元。生日宴會上,當壽星吹完蠟燭切開蛋糕后,發(fā)現(xiàn)在蛋糕底部有一把約為15厘米的藍色剪刀,生日宴會不歡而散。今天上午,梅小姐打電話到蛋糕店協(xié)商未果,便投訴到順義工商分局。根據(jù)《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工商部門做出“10倍賠付”的處理決定。(記者楊濱 通訊員李艷 呂盤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