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楊先生買了一瓶外包裝印有“心臟保健功能”的橄欖葵花油,回家一查才發現僅為普通食用油。
楊先生稱,他去年10月到大廠走親戚,在南京某大型超市新華路店購物,看到由上海樂眾公司生產的“香約”橄欖葵花油,其產品外包裝上宣稱:“橄欖油被譽為‘液體黃金’……所含的硒元素,有助于心臟保持健康狀態。”楊先生說,他看了包裝說明,以為這瓶橄欖葵花油是保健性油,就花費43.8元購買了一瓶。“我買回家后,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閱資料發現,我所買的產品只是普通食用油,并不是保健性食用油。”楊先生稱,第二天,他和超市交涉未果。此后,楊先生將南京某超市及生產商上海樂眾公司告上六合區法院。
六合區法院審理后認為,上海樂眾公司構成欺詐。法院判決,上海樂眾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退還楊先生購物款43.8元、賠償金43.8元。南京某超市新華店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