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任某在超市購買了酸奶飲料,外孫女喝下后卻產生惡心、嘔吐等癥狀,遂與超市方面發生爭執,經工商部門調解后和解。
日前,任某在中山門華潤萬家一號路店購買了“娃哈哈爽歪歪”酸奶,外孫女飲用后出現嘔吐、惡心等癥狀,任某認為是因酸奶質量問題導致外孫女出現不良反應,便找到超市,在得不到滿意答復后與超市方面發生爭執。
工商所調解人員及時通知酸奶廠家負責人來到現場,在消費者、經營者、供貨方三方的共同確認下,確定其中一瓶爽歪歪酸奶存在質量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調解員對三方進行了三個小時的調解工作,最終使當事人在賠償差距非常大的情況下達成一致意見,消費者將得到兩箱酸奶作為賠償,雙方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