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市場上深受廣大消費者喜歡的廈門泡面,日前出現了“孿生兄弟”。近日,在工商人員的檢查中,“孿生兄弟”露出真面目,原來是“李鬼”。
廈門市工商局市場處、商標處、湖里工商所的執法人員通過事先摸底,突然檢查了位于湖里區和悅公寓底層19號商場的廈門誠為貴酒業有限公司,現場發現堆滿商場和二層閣樓的“廈門泡面”近2000箱。
這家公司對外懸掛“福萬家糧油批發部”的店招。工商人員對該公司進行檢查,沒有發現這批泡面的進貨憑證,該公司負責人蔡某稱,這批泡面是從河南購進的。果然,這批泡面的外包裝上標印的制造商為河南寧陵縣華王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的廠家怎么會大量生產“廈門泡面”呢?在現場的電腦里,工商人員發現了一張仿冒廈門福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廈門泡面外包裝設計圖,在事實面前,當事人蔡某承認,這批泡面是他向河南的華王食品公司訂做的,共訂做了2700多箱,目前已經售出700多箱。
原來,蔡某曾經是廈門福禾食品有限公司的客戶,平時他向該公司購進的廈門泡面每箱是20元,而他向河南華王食品公司訂做的泡面每箱費用不到14元,銷售價格是19元。進貨價低產生了利潤空間,銷售價又比真品低,銷路也好,蔡某覺得這樣的“便宜”好占,殊不知已經觸犯了法律。
真泡面與假冒品從外包裝上看幾乎一樣,如果不仔細辨認,消費者是很難分出真偽。廈門福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廈門泡面的外包裝早已申請了專利,其注冊商標為“雙山”,而此次被查獲的泡面的商標標注為“華王”。
根據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湖里工商所執法人員表示,這批假冒的泡面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待下一步的送檢,他們將進一步追查這批泡面的進貨渠道和銷售去向。(記者 陳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