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排左數第三瓶中有黑色異物
A問題果粒橙“嚇”跑顧客
胡女士在合肥瑤海區靜安新城26號樓開了一家小商店。6月7日傍晚,店里來了一名小伙子要購買美汁源果粒橙。
胡女士從地上搬起一打美汁源果粒橙,準備拆開賣一瓶。
“你這果粒橙,是不是冒牌的?”小伙子指了指其中的一瓶說,“這里有垃圾。”胡女士仔細一看,其中一瓶美汁源果粒橙中確有不明黑色異物。
“這種飲料我可不敢喝。”小伙子說完這句話,就匆匆地離開了。
B瓶內異物有點像蜻蜓
“你看,這個異物像小樹棍,又有點像蜻蜓。”胡女士指著這一瓶問題美汁源果粒橙說。
在胡女士的小商店,透過塑料包裝,記者看到黑色的異物很明顯,約有3厘米長。
這瓶450毫升裝的果粒橙沒有開封,甚至這一打飲料的包裝也沒有打開。“打開了我怕說不清,反正現在能看得很明白。”胡女士說。
這打飲料外包裝上相關標識顯示,這批飲料生產日期是2010年3月4日,并標有“合格”字樣,而飲料瓶塑料包裝的右側標注著該飲料是商標持有人可口可樂公司授權出品,具體公司名為可口可樂瓶裝商生產(東莞)有限公司,并印有電話,下面還標注了南京、蘇州、寧波等委托加工廠的廠名和地址。
發現異物當天,她就和批發商進行了溝通,那家批發商讓她直接找生產廠家。
胡女士介紹說,她曾向12315進行過投訴,12315工作人員建議更換。“這我不能接受,我就是要搞清楚,異物到底是什么,安不安全。”胡女士說。
C店主被廠方“晾”了幾天
6月10日,胡女士依照飲料瓶上的電話聯系了可口可樂公司瓶裝商生產(東莞)有限公司,詳細介紹了情況。一名工作人員受理了胡女士的投訴,表示會盡快處理,會派人聯系胡女士。
可是四五天后,胡女士沒有等到回音。6月13日,胡女士又撥打了可口可樂公司瓶裝商生產(東莞)有限公司的電話,“你再不處理,我們就要找媒體了。”見胡女士如此說,對方表示星期一會主動聯系胡女士。
6月14日9時許,胡女士接到一個電話。一名女士在電話里稱“我是可口可樂公司的”,讓胡女士介紹一下情況。胡女士心想這下可以解決了,一定會有人上門處理。不料,聽完胡女士的敘述,對方卻說:“過幾天,我們再聯系你。”
昨日,記者致電可口可樂公司瓶裝商生產(東莞)有限公司,對于為何沒有盡早聯系胡女士并處理問題果汁的事情,其客服工作人員表示,會盡快和合肥的同事聯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美汁源中發現異物并非首次。
《遼沈晚報》報道:2009年7月,遼寧沈陽市遼中縣的劉鑫鑫在沈陽一家商店里購買了一瓶美汁源果粒橙飲料,回到家后發現瓶內有黑色異物。 《新文化報》報道:2010年2月,吉林省四平市的賈凌鋒在四平市公園北街附近購買了一瓶美汁源果粒橙飲料,發現疑似小飛蟲異物。
《揚子晚報》報道:江蘇沭陽縣的趙先生,于2010年4月22日晚上在當地大潤發超市買了一瓶美汁源果粒橙,結果發現里面有一些黑色的東西漂浮。 本報記者 陳旺勝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