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先生說,這袋面包是他昨晚八點多到人人樂超市買的,當時看著沒問題,可是今天早上拿給孩子吃的時候,發現味道不對。
侯先生:今天早上小孩吃早餐的時候,吃的時候說有點問題,我媳婦一看說是聞著變質了。
侯先生趕緊查看包裝袋上的保質期,沒問題啊。寫明了是9月23號到25號,今天才24號。再次仔細查看,這才發現問題所在。
侯先生:一看貼兩個。(下面)貼的是21號到23號的,原來的。上面是23號到25號的。
一袋面包上面貼著兩個保質期,這讓侯先生很是氣憤。
侯先生:這明顯糊弄人的嘛。這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尤其是小孩吃了,你說對身體有個什么問題誰負責呢。
隨后,記者和侯先生一起來到了這家位于寶雞市高新區的人人樂超市。聽到張先生的情況,超市方面很快作出回應,不僅收回了這袋問題面包,并且按照十倍于商品價格的賠償付給張先生了38元錢。可是,當記者問起,這兩個保質期是如何形成的,超市方面的回答卻讓人很詫異。
寶雞市高新區人人樂超市客服部負責人張鵬輝:我估計可能是員工操作失誤,導致這樣一個情況的出現。
拿到賠償后,侯先生滿意的離開了。我們也希望這件事真如超市所說,只是一次操作失誤。但我們更希望,這樣的失誤超市今后不要再犯,畢竟食品安全大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