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對外宣布:蒙牛“酸酸乳”未注冊商標被司法認定為馳名商標,河南安陽白雪公主乳業公司生產的“酸酸乳”乳酸菌飲料使用的品牌與蒙牛產品完全一致,包裝、裝潢也極為近似,屬于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4月13日,呼市中院已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蒙牛訴“白雪公主”商標侵權案勝訴。
蒙牛公司作為中國最大的乳品企業之一,從2000年起陸續推出了以“酸酸乳”命名的系列乳飲料,并提出了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做了大量的廣告宣傳,使該產品獲得了極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場聲譽,成為全國家喻戶曉的品牌和馳名商標。2005年12月,蒙牛公司發現第一被告———呼市新城區五棵松超市業主董建軍正在銷售由第二被告——河南安陽白雪公主乳業公司生產的“酸酸乳”乳酸菌飲料。該產品不僅使用了與蒙牛“酸酸乳”一樣的品牌,而且包裝、裝潢也與蒙牛“酸酸乳”乳飲料特有的包裝、裝潢極為近似,極易導致消費者混淆和誤認,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2006年2月16日,呼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就蒙牛“酸酸乳”商標在相關公眾中的知曉程度、該商標的持續使用時間、宣傳推廣持續的時間等方面進行了嚴格審查,認定蒙牛“酸酸乳”為未注冊馳名商標,判決被告董建軍、安陽市白雪公主乳業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案件受理費1000元由二被告承擔。
蒙牛“酸酸乳”是內蒙古自治區法院系統司法認定的第一個馳名商標,也是我國法院通過民事訴訟司法程序認定的第一個非注冊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