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壩工商所及時受理消費者投訴,展開案件調查
8月14日上午8:35分,高壩工商所接到群眾投訴,情況十分緊急,不到5分鐘,工商干部就趕到了“天友”食品店進行調查處理,隨即進行了立案和對所銷售的“藍劍”薄荷水進行封存。15日—16日,工商所執法人員在公安、衛生、經銷商、廠家的配合下,積極開展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15日16:00分,區局12315指揮中心主任鄧剛、高壩工商所執法人員和高壩派出所干警、衛生部門人員和經營戶、經銷商、廠家代表一行到市質監局質檢所對抽樣“藍劍”薄荷水進行送檢。在質檢所特事特辦的原則下,當日19:00,學生徐丹所飲剩下的用“藍劍”薄荷瓶小半瓶液體經檢測鑒定為純冰乙酸,其余3批次的薄荷水檢測結果將隨后確定。16日上午,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經調查詢問,“天友”食品店經營者梁澤輝承認徐丹所飲用的液體是由于自己疏忽將2003年在非典期間朋友所贈的消毒液用剩后,于8月7、8日在店鋪裝修時倒入“藍劍”薄荷水空瓶內,不小心混著其它飲品裝入了冰箱內,出售給消費者徐丹。
二、區工商局擬定五項措施,啟動食品安全緊急預案
8月15日,區工商局局長趙孝勤、紀檢組長陳冬、辦公室主任趙春、12315指揮中心主任鄧剛一行剛上班就趕到了高壩處理昨日“藍劍”薄荷水燒傷學生事件。為盡快查清事實,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趙局長結合實際,當場擬定了五項工作措施:一是對學生飲用剩下的“藍劍”薄荷水和“天友”食品店內剩余的“藍劍”薄荷水進行抽樣送檢。二是成立案件調查小組,經檢大隊抽調1—2名工作人員配合高壩工商所展開案件調查。三是在事件未查清事實前,各工商所組織力量,開展拉網式巡查,立即對轄區內銷售的“藍劍”薄荷水暫作撤柜處理。四是區局組織綜合巡查隊,對批發市場、超市等商品集散地銷售“藍劍”薄荷水情況進行檢查。五是區局成立督查小組,對凡不履職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最后,趙局長強調,天氣炎熱,正值薄荷水的銷售旺季,工商機關必須以最高的辦事效率、最快的速度處理好此案件,實現對消費者和商家的雙重保護。區工商局制定的幾項措施得到了經銷商和廠家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區工商局在轄區范圍內開展“藍劍”薄荷水暫作撤柜行動
15日10:00,區工商局向轄區5個工商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所在事件未查清事實前,對“藍劍”薄荷水立即進行撤柜處理。11:00,龍馬潭區5個工商所組織人員立即奔赴各市場、大街,開展拉網式巡查,對轄區內所有批發、零售飲料的經營戶,挨家挨戶地通知,要求銷售“藍劍”薄荷水的經營戶立即撤柜,包括轄區內的餐館、飲食店也不得再購進和出售該飲料水,并同時做好市場巡查記錄。15:00,區局綜合巡查隊對批發市場、超市等商品集散地銷售“藍劍”薄荷水情況進行檢查。與此同時,區局局長趙孝勤、副局長陳紅玫、田德陽、紀檢組長陳冬及12315指揮中心主任到三道拐的“藍劍”薄荷水總經銷處督查經銷商進行撤柜處理。15:30分,區局4位局領導分別到各自聯系工商所督查“藍劍”薄荷水撤柜處理情況,發現轄區內的經營戶大多已將“藍劍”薄荷水撤柜。17:00左右,各工商所、綜合巡查隊將檢查情況反饋至區局。各工商所、綜合巡查隊共檢查經營戶930戶,16667瓶“藍劍”薄荷水撤柜,未發現異常情況。
四、處理結果
16日16:30,區工商局組織經營者、經銷廠商、新聞媒體記者在區工商局會議宣布處理結果:一、由于“天友”食品店經營者梁澤輝的疏忽誤將消毒用的純冰乙酸裝入空“藍劍”薄荷水瓶內出售給消費者徐丹,致使徐丹受傷,責令梁澤輝應承擔起全部責任,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消費者的安撫和賠償工作。二、就目前的調查情況,該事件與“藍劍”薄荷水質量無任何關系。區工商局作出解除對“藍劍”薄荷水撤柜處理決定,要求各工商所立即到各市場、大街等,向經營戶通知“藍劍”薄荷水重新上柜,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為“藍劍”薄荷水消除負面影響。
17:00,各工商所立即展開“藍劍”薄荷水重新上柜行動。
18:00,四川藍劍飲品集團向龍馬潭區工商局贈送了一面寫有“公正執法勤政高效”的錦旗。
瀘州市龍馬潭區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