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顧客前來購買,商家打出特價、買贈的招牌,這種促銷手段本無可厚非,然而市民劉小姐所得贈品竟然已過期兩天。
5月23日,家住西固區的劉小姐在家附近的一家小超市買了一箱純牛奶,這家超市這幾天在搞促銷活動,“買一贈三”———買一箱純牛奶,送三盒酸奶。在店主找零錢的當兒,劉小姐不經意地看了一下酸奶的外包裝,她吃驚地發現包裝盒上打印著“保質期 2007年5月21日”。劉小姐當即要求退換,店主一開始不給換,說才過期兩天,喝了不要緊。最后在劉小姐的一再要求下,店主才很不情愿地換給她三盒尚在保質期限內的酸奶,還小聲嘟囔:“都送出去好幾箱了,沒見過你這么難纏的。”
有類似遭遇的還有市民李先生。李先生說前一陣子他去我市的一家全國連鎖的超市購物,看到某品牌的茶飲料特價,只要1塊錢一瓶。當他拿起瓶子找生產日期時,卻怎么也找不著。經仔細觀察,瓶蓋上還有一些很不清晰的生產日期噴碼的痕跡,幾乎每瓶都這樣。李先生認為,是有人故意把生產日期擦掉了,可能是因為這些飲料已經過期或者馬上要過期,超市以打折品賣出去,不賠錢。“我們來大超市買東西,就圖個放心,全國連鎖的大超市都這樣干,讓我們老百姓怎么能吃得放心,用得放心?”李先生最后嘆著氣說。
現在商家搞促銷活動的現象很普遍,常以“打折、即買即送”等形式進行,在促銷過程中,商家能夠增加銷售量,還能對自身形象進行有效的宣傳;消費者也可以在商家的促銷活動中獲得實惠。但有些不法商家也常利用消費者求實惠的心理,進行違法銷售。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購物時要看清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特別是食品和藥品,食用和服用過期的食品、藥品,可能會出現中毒等癥狀,嚴重者,還將危害您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