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包裝極其相似的圖案與文字仿冒名酒,近日,因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虞山食品批發(fā)城內的兩家經營戶被疊彩工商分局依法進行處罰。
記者從桂林市工商局疊彩工商分局了解到,今年年初,疊彩工商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虞山食品批發(fā)城發(fā)現有兩家經營戶銷售的所謂“張裕”和“長城”牌葡萄酒涉嫌假冒,讓消費者誤認誤買。
執(zhí)法人員接到舉報后,立即趕往現場。執(zhí)法人員在現場發(fā)現兩家經營戶分別在店內存放的由河南省民權縣寶玉葡萄酒業(yè)有限公司灌裝生產的“張裕經典解百納干紅葡萄酒1995”、“中糧長城金裝1994解百納高級干紅葡萄酒”、“精品長城干紅葡萄酒”,以及由煙臺棲霞立得葡萄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煙臺長城高級解百納紅葡萄酒1999”共900瓶葡萄酒涉嫌商標侵權。這些葡萄酒均以低于市面30--5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
工商執(zhí)法人員隨即將樣酒送往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專業(yè)鑒定。經鑒定,疊彩工商查獲的這批酒假冒名牌,突出的使用了“張裕”和“長城”的商標、文字和圖形,造成了消費者對“張裕”和“長城”葡萄酒相混淆,使消費者誤認為是兩家公司的產品或與兩家公司有某種合作關系而購買和使用,嚴重侵犯了兩家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合法權益。兩家公司隨即請求工商依法予以嚴懲。
疊彩工商分局在進行調查取證后,于近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并全數沒收了這批侵權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