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里吃出假牙,菜湯灑進手提電腦,酒樓凳子散架摔傷阿婆……記者昨日從廣東省消委會了解到,近期市民增多。耐人尋味的是,消費者投訴的頭號理由就是商家解決糾紛時互相推諉、推卸責任的態度。
案例1
高檔餐館菜里吃出蟑螂
同一碟菜里還發現一條小蟲,餐館負責人承認過失并致歉
昨日中午,丁先生和幾個朋友到東風東路的東俊會餐飲部吃飯,不料在快吃完時竟在菜中發現一只蟑螂。
記者接到丁先生的投訴趕到該餐館后,看到一只蟑螂躺在菜碟之中。“這么好的環境,這樣一個高級的餐館怎么會吃出蟑螂呢?”丁先生指著死蟑螂有些生氣。
丁先生介紹,中午他們一共6人來到東俊會餐飲部吃飯。“看,蟑螂!”本來吃得開開心心的,快吃完的時候,一個朋友突然驚訝地尖叫,一只蟑螂的殘骸就躺在“茶樹菇炒肚絲”里。
“覺得好惡心啊!我都吐了!”丁先生說,本來吃飯吃出點什么異物是很正常的,但他們找來部長后對方只稱給他們換個菜,“后來換了好幾個人來也沒有意識到這件事的嚴重性,還把我們晾在這里好長時間。”
針對丁先生和他的朋友提出的問題,東俊會餐飲部餐飲總監王女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都是我們的責任,如果客人在事后身體出現不良反應可以打電話找我,我們負責。”另外,王女士也承認前面她的同事可能是經驗缺乏確實在服務態度上存在問題,王女士向客人表示歉意,并決定免單。
就在記者采訪完準備離開時,不想一食客在那碟“茶樹菇炒肚絲”中又發現了一條小蟲,王女士表示會查明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并加強餐館的衛生管理,保證“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案例2
東坡肘子里吃出假牙
領班竟稱是原料的問題
家住越秀區的黃小姐8月19日陪父母去中山五路的巴蜀軒酒樓共進晚餐,共度快樂的“七夕節”,沒想在“東坡肘子”里吃出一顆假牙,一家人吃得很窩火。
開餐后不久,黃父突感飯里有異物,吐出來后令全桌人大驚失色,“東坡肘子”里竟有一顆假牙!領班趕來后,并不關切全桌人的感受,而是詢問起假牙是不是人為帶進來的。“我父親并不戴假牙的。”黃小姐稱,后公安機關筆錄也證實,這顆假牙并不是黃父自己的。
之后,領班又稱可能是豬肉的問題。“我們吃的菜是用豬大腿做的,又不是豬腸豬肚,怎么可能會有人的假牙呢?”黃小姐反駁道。隨后,領班又建議將菜和假牙一起拿到廚房去看看,并動手拿菜。黃小姐阻止了領班的行為,并掏出手機拍照保留證據。
很快酒樓的一名當班的李姓經理趕到,表示可以取消這道菜,其他的菜也可予以打折,但對菜里有假牙的解釋依然聲稱是豬肉的問題。
昨日,黃小姐告訴記者迄今為止,該酒樓對飯菜里為何會有假牙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如今她還保存著那個假牙,“如果假牙有什么病菌的話,我還會找酒樓討說法。”
記者昨日還致電該酒樓,接電話的小姐表示將匯報領導予以回復。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沒有接到對方答復。
案例3
生菜湯灑進手提電腦
餐廳聲稱服務員已逃跑不予負責
8月19日下午,市民萬小姐與朋友到荔灣路小梅大街周記茶餐廳小梅分店喝茶。下午2時左右,服務員不慎將“白灼生菜”的菜湯灑進了萬小姐一臺價值1.5萬元的惠普手提電腦的鍵盤里。隨即,萬小姐讓服務員將鍵盤上的湯液擦干。為了確認電腦有無損壞,萬小姐提出一起到惠普電腦維修店去檢測。但當班經理以責任在服務員為由,拒絕陪同萬小姐去檢測。當班經理提出私了被萬小姐拒絕后,雙方一直僵持到下午5時多。
萬小姐無奈只好獨自到惠普維修店檢測,結果電腦的鍵盤受損,需要花750元更換鍵盤。萬小姐多次到該茶樓交涉,對方經理以該服務員已逃跑為由拒絕賠償。昨日,記者致電周記茶餐廳小梅分店確認此事,說明來意后,接線服務員便以不知情、其他人也不知情為由迅速掛斷電話。
案例4
椅子散架痛煞六旬阿婆
年逾六旬的市民蘇伯兩夫妻到海珠區革新路湛江雞兆豐酒家喝茶卻遭罪:喝茶時,蘇伯老伴坐的凳子突然散架,致使其摔倒在地,半天動彈不得。日前,蘇伯的兒子將商家投訴至消委會,要求酒樓負責母親的醫療費用。
據蘇先生介紹,8月16日早晨7時多,他父母來到湛江雞兆豐酒家喝早茶。8時多,他母親坐的椅子突然散架,致使百多斤重的老人摔倒在地,幾分鐘都攙扶不起來,后經醫生鑒定為軟組織挫傷和骨膜損傷。
蘇先生稱,當時該酒家迅速安排人員將他母親送往醫院檢查,并支付了當次的治療費用。但醫生稱還需后續治療。該店口頭同意繼續支付醫療費用,但當蘇先生要求店家寫下書面承諾,該酒家經理卻以“老板不在家,做不了主”為由,拒絕了蘇先生的要求。
蘇先生懷疑,酒家給他母親坐的椅子是二手貨,才導致了母親摔傷。“如今,母親這么大年紀,要是有個什么后遺癥該找誰呢?”
昨日記者聯系蘇先生,他說母親摔傷后該酒家的態度還算令人滿意。“這兩天我問了母親的反應,看母親沒什么事我也就算了”。
省消委會點評:
商家應妥善處理糾紛
昨日,廣東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稱,“食在廣州”是廣州的金字招牌,市民在用餐過程中發生糾紛不可避免,但商家應以消費者權益為重,在了解事情真相后妥善協商處理糾紛,并視情況作出賠償。該負責人稱,《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如權利受到損害,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如果是在用餐時造成食客受傷的(如案例四),餐館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如果是造成食客財產損害的(如案例三),餐館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更換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