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宋卓)據《科學發現報》報道,美國癌癥研究院斯凱茲金教授認為,食物抗癌研究幾乎都沒有定論,廠家若在產品上加注抗癌功效,可能會吃官司。一種食物是否抗癌,可能需要七八年的研究。現在說食物能抗癌,還缺乏明顯證據。
中國抗癌協會秘書長張宗衛認為,"抗癌食品"這個概念之所以出現,是人們對科研成果斷章取義了。醫學家會研究自然界中各種物質,看看它們對癌細胞有沒有作用。如果可能有作用,再提純進行下一步試驗。如果反復試驗證實有用,就可以考慮將其制成藥物了。這些物質有不少都來自于人們的食物,因此被斷章取義,認為某種食物就有抗癌作用。
有人可能會問,如果某種食物中有抗癌物質,那不就是"抗癌食品"嗎?其實不然,就像某些蔬菜里確實含有能降血壓的物質,但降血壓物質的含量非常少,每天至少得吃好幾斤,而且作用輕微。
張宗衛指出,現在很多人想靠天天吃抗癌食品預防癌癥,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抗癌不能寄望于食物。這是因為:第一,避免感染與癌癥明確相關的病毒、細菌,不接觸致癌化學物質才能減少患癌的可能性。第二,大多數癌癥的發病原因不是單一的,沒有一個必然的致癌因素。
那么,到底該怎么看待飲食和癌癥之間的關系呢?張宗衛認為,合理飲食才是防癌之道,盡管抗癌不能寄望于多吃某種食物,但均衡飲食對于強身健體、抗癌防癌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