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喝一碗清清爽爽的綠豆湯是非常養生和愜意的一件事。然而民間有“服中藥不能吃綠豆,以免解藥”的說法,因而,近期有很多患者來中醫科咨詢,這種說法是否科學呢?
杭州市紅十字會醫院中醫科葉麗紅醫生說,綠豆本身就是一味中藥,性寒味甘,歸心,胃經,具有清熱解毒、消暑、利水的功效。據《本草綱目》記載:“綠豆氣味甘寒,無毒……解一切藥草、金石諸毒。”意思是說,綠豆能解藥中金、石、砒霜、草木諸毒,因此,嚴格地說,綠豆解的是藥物與食物中的毒性,而不是解藥。民間也常用綠豆煮湯來解救藥物或食物中毒。在中藥學里并沒有解釋不能與其它中藥配伍。
那么,服用中藥的時候到底能不能吃綠豆呢?葉麗紅說,對于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這和所患疾病的種類和所服用藥物的藥性有關。如患有中暑、咽喉疼痛、咳嗽且咳吐黃痰、腮腺炎、口干、口苦、皮膚感染、泌尿系統感染、便秘等熱癥實癥時,在服中藥的同時服用綠豆湯(粥)或綠豆糕等,可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綠豆之所以具有解毒功效,是綠豆中的綠豆蛋白、鞣質和黃酮類化合物可與有機磷農藥、汞、砷、鉛化合物結合形成沉淀物,使之減少或失去毒性,并不易被胃腸道吸收,因此,農藥中毒患者在服用中藥的同時可服用綠豆湯或用生綠豆研粉沖服,以增加療效。
由于綠豆偏寒,脾胃虛寒、身體陽虛者無益,如患有慢性胃腸炎、肢體關節冷痛、麻木、活動不利、腹痛、腹瀉、痛經等虛癥寒癥時,在服用中藥治療的同時應禁食綠豆,否則,不僅會降低中藥的藥效,而且會加重病情。另外,還和所服中藥的藥性有關:在服用黃連、黃芩、黃柏、大青葉、板藍根、牛黃、金銀花、石膏等清熱類中藥時,可與綠豆同服,可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在服用人參、黃芪、肉桂、附子、丁香、高良姜等溫補類藥物及桂枝、干姜、細辛等溫經散寒類中藥時,未經醫生許可,不要擅自服用綠豆,以免減低藥效,影響治療效果。
葉麗紅建議屬于寒涼體質的人,有四肢冰涼、腹脹、腹瀉便稀等癥狀者,不適宜飲用綠豆湯,吃了綠豆反而會加重癥狀,甚至引發其他疾病。如果要想避免進食過于寒涼,可以選擇在煮綠豆時加入適量的粳米或是大米,扔幾片生姜,做成綠豆粥。或是將綠豆單獨煮爛進食,因為綠豆在經過較長時間的熬煮后其部分藥效會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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