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食品:致癌物食品≠致癌食品
關于致癌物,很多人都聽過這樣的句式:“××不能吃,吃多了容易致癌。”能列入這個句式中的“致癌物”很多。如,泡菜不能吃,因為里面有亞硝酸鹽,亞硝酸鹽致癌;再如,發霉的糧食不能吃,因為里面有黃曲霉素,黃曲霉素致癌;燒烤不能多吃,因里面含有苯并芘,苯并芘是致癌物。嚴格說來,不用說是油條、炸雞了,就是諸如蛋糕、薯條、考面包片等凡是經過120℃高溫加工的淀粉類食物,因為含有烯酰胺都應一律踢出人們的日常食譜。
前幾年,網上流傳的《中國人一天的生活》帖子描述了中國老百姓對食品安全的不安──早上起床用高露潔致癌牙膏刷牙,給兒子沖一瓶碘超標的雀巢奶粉,自己喝杯過期牛奶(牛奶返廠加工再銷售),吃幾個超標面粉做的饅頭,夾點臭水池里面腌的榨菜。中午跟同事一起到肯德基吃頓“蘇丹紅”炸雞。下午給朋友打電話,約她到新開的菜館吃頓地溝油炒的菜,再喝點含甲醛的啤酒……晚上叮囑老婆別忘了做摻入白蠟油大米的米飯,再做一份敵敵畏泡過的金華火腿小菜。
在近幾年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許多國人熟知的“名牌”,都因各種安全問題,一時間聲名掃地。在人們對問題食品的描述中,口口相傳又讓這種不信任發展為恐慌,肯德基雞翅、麥當勞薯條、碧螺春茶葉、杜邦特富龍不粘鍋……幾乎日常生活接觸的許多物品,都會“致癌”。 而公眾的高度敏感,會有一種“吃了含致癌物的食品就會得癌”的推斷。
事實上,這種推斷,不能算錯,但不完整。判斷某種物質是否對人體有害,不僅要有個“量”的概念,致癌物食品≠致癌食品,比如韭菜有農藥殘留,那你不要每天都吃韭菜,每星期吃一次,或者10天吃一次,那危害不就降到最低了嗎?你的運氣沒那么不好吧,你今天吃韭菜,明天吃蘿卜,后天吃青椒都會碰上農藥殘留嗎?這樣說的前提是,超標的蔬菜是少數。假如供貨來源沒有問題,不會超過10%的蔬菜超標。所以,食物多樣化,會把可能存在的風險大大地稀釋掉。
抗癌食品:抗癌不能寄希望于食物
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抗癌食品”這個詞開始大量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無論國內還是國外,很多食品都通過各種宣傳途徑,提出了抗癌的口號,人們對打著這類旗號的食品也是青睞有加。
中國抗癌協會秘書長張宗衛認為,“抗癌食品”這個概念之所以出現,是人們對科研成果斷章取義了。他告訴記者,眾多的醫學研究機構都在尋找能夠戰勝癌細胞的物質,而這些物質最初來自自然界。醫學家會研究自然界中各種可能的物質,看看其中的各種成分對癌細胞有沒有作用。如果可能有作用,再提純進行下一步試驗。如果反復試驗證實有用,就可以考慮將其制成藥物了。這些物質有不少都來自人們的食物,當某種食物中的某種物質被醫學家發現可能有抗癌作用時,這一成果很可能會被公布。但是,當醫學家看到這些成果時,老百姓也獲知了,從而斷章取義,認為某種食物有抗癌作用。
有人可能會問,如果某種食物中有抗癌物質,那不就是“抗癌食品”嗎?其實不然,還要看有沒有抗癌效果。就像某些蔬菜里確實含有能降血壓的物質,但降血壓物質的含量非常小,如果通過吃菜來降壓,每天至少得吃好幾斤以上,而且作用還比較輕微,所以這樣做行不通。同樣,即使某些食物中有抗癌物質,含量也很少,不能靠吃它們來抗癌。
問題又來了,如果把食物中的抗癌物質提煉出來,不就是抗癌食品了嗎?對此,張宗衛認為,如果把抗癌物質提純出來,最后做成的應該是藥品。藥品有沒有副作用,又需要進一步研究。發現一種既能對抗癌細胞而副作用很小的物質是非常困難的,如果有,醫學家一定會把它制成良藥。張宗衛指出,現在很多人想靠天天吃抗癌食品預防癌癥,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抗癌不能寄希望于食物。
好好吃飯最關鍵
很多癌癥都是“吃”出來的。臺灣正提倡“爸爸應該盡量回家吃晚飯”運動受到了社會的肯定。因為飲食不當會導致多種癌癥,比如,大腸癌、乳腺癌、胰腺癌等。常回家吃飯可以讓飲食更有選擇性,更健康營養,比如,少吃泡菜、油炸、腌制食品,多吃蔬菜水果。
另外,有效體檢,早發現早治療。我們的臟器辛辛苦苦為我們“工作”一年,作為回報,每年都應好好檢查。體檢能看出你的健康狀態,如有不良生活習慣,就需要下定決心好好改正。同樣關鍵的是,體檢能查出早期癌癥和癌前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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