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燕[1]
福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摘 要 :2011年1月4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總統簽署了《FDA食品安全現代化法》。《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實施擴大了FDA的權力和職責,是美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70多年來的改革力度最大一次調整和變革。美國是我國食品第二大出口國,美國食品安全新法案改革力度之大、要求之嚴、涉及面之廣勢必增加輸美食品生產企業的成本和承擔的責任,對食品出口企業帶來深遠的影響,檢驗檢疫機構作為把關國門第一線的行政執法部門,應及早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加強食品的安全監管生產,以減少新法案對出口美國食品的沖擊。
關鍵詞 :《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 FDA 創新 風險 監管
1 引言
2011年1月4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總統簽署了《FDA食品安全現代化法》。該法對1938年通過的《聯邦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進行了大規模修訂, 是美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70多年來的改革力度最大一次調整和變革。《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實施擴大了FDA的權力和職責,也將勢必增加輸美食品生產企業的成本和承擔的責任,使得我國輸美食品風險劇增。
2《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在對進口食品監管上的創新
美國歷來對進口食品安全極為重視,每年FDA要對所有進口貨物文件篩查,每年約抽取3萬多份進口貨物樣品、并進行10萬個相關項目檢測。此外,FDA每年平均還對二百多個進口預警通報(Import Alert)進行管理。另外,FDA在確保進口食品安全性方面開展了多方面工作,包括對國外設施進行檢查、與國外食品安全監管同行進行合作、對外提供技術支持、針對某些進口產品進行專門監督、以及啟動進口商對進口食品安全性負責的措施。這次新法案在對進口食品的監管上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和標準,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 1 FDA對國外生產企業擁有更嚴格的檢查與執法權力,進一步強化對國外生產企業的監管。
新法規定 FDA 部長必須在新法實施后一年內視察的外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不少于600家,并且在此后5年時間內,每一年視察的外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數量不得小于上一年的兩倍。此外, FDA擁有授權第三方稽查機構或人士來證實外國食品生產企業的設備達到美國的食品安全標準的權力。其結果將決定該企業制造、加工、包裝或者儲存的食品是否有資格獲得允許進入美國的食品證明。對于那些拒絕接受美國檢查的外國食品出口企業, FDA將有權拒絕其進入美國國境。新法案的這項規定不僅提高了對輸美生產企業的檢查頻率,也提高了其檢查效力。
2. 2 FDA首次對進口問題食品擁有強制召回權,進一步加大對違法企業的懲罰。
該法首次規定,FDA對所有問題食品都有權進行強制召回,亦包括進口的問題食品。根據新法案,FDA不僅可以直接下令召回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并向違規進口商收取召回活動所涉及的相關費用,還有權檢查食品加工廠,以及對進口食品制定更為嚴格的標準。新法案的這項規定對進口食品的監管上采取了更高的標準,也加大了進口商的違法成本,有效促使進口商對國外食品生產企業施以更嚴格的審查。
2. 3 FDA要求所有企業(包括進口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實施HACCP體系,進一步提高了生產企業的責任意識。
新法案規定每個工廠的所有者、經營者或代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評估可能會影響該工廠生產、加工、包裝、或存儲食品的危害因素,確定并實施預防性控制措施,包括對關鍵控制點的控制措施,以使危害最小化,或是杜絕危害的出現。這一規定強調了生產企業樹立以預防為主的意識,進一步提高了生產企業的責任意識。
2. 4食品進口商必須確保他們的外國食品供應商擁有足夠的預防性控制措施來保證食品安全。
新法案要求各美國進口商應當執行國外供應商風險審核活動,以驗證此進口商或者其代理商進口的食品。各進口商的國外供應商審核計劃應向進口商充分保證各國外供應商生產的產品符合規定的公共衛生保護水平相同的工藝和程序,包括合理恰當的風險預防工具。新法案這一規定強調并督促進口商對國外生產企業的監管,也對出口到美國的食品生產企業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
3 食品出口美國面臨的新風險
3. 1生產成本進一步增加。根據新法,FDA擁有確保進口食品達到美國標準以及國外生產企業檢查的權力,如受到拒絕,FDA可禁止其食品進入美國。因此生產企業從實施食品防護計劃、重新進行全面風險與危害分析以及防止蓄意污染等方面到應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來積極應對新法案,從而帶來生產成本的增加。另外境外向美國出口食品的企業必須每年向FDA登記,并繳納500美元的登記費。集團公司下屬子公司還必須單獨登記并交納年費,而且如果首次檢查不通過,復查時企業還要支付FDA的費用。這一系列費用也進一步加大了一些小型出口企業的負擔。
3. 2 承擔的責任加大。新法案強調對食品安全的全程監管,生產企業在食品供應鏈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承擔相應的職責與責任。從生產前的登記注冊;到生產過程中實施危害分析和基于風險的預防性控制,做好食品和記錄的跟蹤與溯源;再到生產后的實驗室檢測、運輸途中的監管,以及發生問題食品后的強制召回制度都充分體現新法案加大了每個環節中生產企業承擔的責任。
3. 3 違法成本進一步加大。新法案實施后,如果生產問題食品流入美國,FDA擁有強制召回權,而無需要求生產企業自愿召回。生產企業面臨需繳納的費用包括:復檢、召回及進口活動的費用等。對于未遵守召回令的進口商還收取用于支付由部長發布的召回令有關的食品召回活動相關的費用,其中包括本年度內的技術支持、后續的效力檢驗以及向社會公示的費用。可見,新法案對企業違反《食品安全現代法案》的處罰是極其嚴厲的,違法成本相比之前加大不少。另一方面,新法案的一些規定也進一步加大違法成本,如“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種食品是摻雜、錯誤標簽的,就可以對食品進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長期限從30天增加到60天”,這對于保質期較短的食品而言無疑是致命的,是變相的提高違法成本。
3. 4可能面臨新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近年來,中國一直是全世界產生貿易摩擦最多的國家之一,美國更是對“中國制造”頻頻出招的一個發達國家,美國媒體經常大肆渲染中國出口商品的安全問題。新法案的實施可能催生新的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為我國輸美食品企業出口增設壁壘,這或將進一步加劇貿易摩擦。
4 積極采取措施有效應對《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的實施
美國是我國食品第二大出口國,美國食品安全新法案改革力度之大、要求之嚴、涉及面之廣勢必對食品出口企業帶來深遠的影響。而檢驗檢疫機構作為把關國門第一線的行政執法部門,更應充分發揮檢驗檢疫技術執法優勢,在嚴把產品質量安全關、加強對生產源頭的監管和對企業的技術幫扶上多方面給力,切實保障輸美食品安全出口。
4. 1創新監管模式,建立起以預防為主的工作思路。《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將美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從過去的單純依靠檢驗為主過渡到以預防為主。而檢驗檢疫部門應把這當做創新監管模式的一條途徑,把監管重點前移,從注重對出口產品的檢驗結果逐步過渡到注重對出口產品生產的過程管理,建立起以預防為主的工作思路。
4.2密切關注研究新法案,及時提醒出口企業。檢驗檢疫部門應保持高度的敏感性,隨時關注FDA、美國農業部、及其他政府部門在媒體上發布的信息并及時提醒出口企業,密切關注新法案的最新發展動態,以及相關的一系列規章和指引。充分發揮與行業協會、新聞媒體以及美國客戶的作用,通過宣傳培訓、研討會等各種有效途徑向相關出口企業進行全面的指導,引起有關各方對美國新法案的高度重視。
4.3結合日常檢驗監管工作,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新法案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強化了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因此,檢驗檢疫人員在日常下廠檢驗監管時應注重強調企業主動增強質量安全意識,不斷增強企業管理者和企業職工質量意識、安全意識、誠信意識,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質量控制水平,確保出口產品質量安全。
4.4嚴格全程監管,強化企業質量自控能力的提升。檢驗檢疫在監管中應嚴格源頭管理,強化出口備案基地管理,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的使用,防止源頭污染。嚴格生產過程監管,指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選擇食品生產設施設備材質,規范添加劑的使用,避免加工過程產生危害。嚴格抽查和檢驗檢疫,嚴格不合格處理,指導并嚴格落實企業的整改措施,避免不合格品流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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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為食品安全站崗——我國食品質量溯源系統的現狀及未來.陳華, 中國質量萬里行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