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設備報廢與試劑過期
儀器設備是我們的工作伙伴也是工具,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狀態才能高效的工作,輸出穩定的實驗數據,儀器設備和試劑什么情況下不能繼續使用了你了解嗎?
實驗儀器報廢要滿足哪些條件?
儀器設備經長期運行使用,不斷磨損、老化,其生產效率、安全性及可靠性等均會不斷下降,對這些儀器設備就應進行報廢處理。
報廢程序
報廢程序包括提出申請、技術鑒定、審批和報廢處理等。實驗室應有報廢管理操作文件,應對儀器設備的報廢過程予以規定
報廢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儀器設備可申請報廢:
(1)故障率高經多次維修不能修復。
(2)儀器設備的技術性能降低,經維修仍達不到原規定的技術指標,導致測試結果錯誤,不能降級使用。
(3)儀器設備老化、無法修復,不具有使用價值。
(4)維修費用過高、不具有維修價值。
(5)檢定或校準不合格,又不能維修。
(6)因事故損壞不能修復。
(7)使用年限長(如:達到10年以上),基礎件已嚴重損壞,修理后其技術性能也不能達到測量要求。
(8)嚴重影響環境或國家有關規定不準使用應予淘汰等。
技術鑒定
報廢的儀器設備應有相關技術專家進行技術鑒定,并詳細說明鑒定結果。
審批
儀器設備的報廢應根據儀器設備原值的大小實行分級審批制度,原則上單臺套或批量原值1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報廢要報實驗室的上一級管理部門審批。
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理
已報廢的儀器設備可進行轉讓、變賣;同時注銷儀器設備資產、儀器設備臺帳檔案等有關資料。對于危險性大的儀器設備,如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等,還需向有關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注銷手續等。
降級使用
對部分功能喪失或不能正常運轉,但主要功能尚能滿足有關檢測工作需要的、計量檢定結果達不到原規定使用等級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降級使用。降級使用的儀器設備應進行明顯標識和說明。我們知道食品和藥品這些要吃進嘴的東西,過期了可能意味著對我們的身體是無益的,要盡量避免使用。
那么化學試劑,是否意味著有效期內存放是安全的,超過有效期后就會發生安全事故?
實驗室試劑過期就失效了?
化學試劑不像食品和藥品有嚴格的有效期,也沒有相應的具體要求和界限標準,所以用有效期來判斷化學試劑的有效性,其實并不合理。化學試劑的有效性與多方面因素有關;主要跟試劑本身的性質和用戶實際應用有關。
實驗室試劑有效期如何確認?
實驗室試劑有效期,根據化學試劑的性質和保存條件來判斷。
影響化學試劑的有效性的因素: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就是化學品的穩定性。確定試劑是否變質主要是憑經驗。一般情況下,化學性質穩定的物質,保存有效期就越長,保存條件也簡單。
化學試劑在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會受到溫度、光輻照、空氣和水分等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潮解、霉素、變色、聚合、氧化、揮發、升華和分解等物理化學變化,使其失效而無法使用。
因此要采用合理的包裝,適當的貯存條件和運輸方式,以保證化學試劑的質量。除特殊規定外,初步判斷一個物質的穩定性,可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化學試劑的有效期還包括未開瓶有效期及開瓶有效期。
通常情況下,我們說的,以及試劑供應商提供的有效期都是指未開瓶有效期,因開瓶后不同用戶的儲存環境和使用用途千差萬別,很難一概而論。一般除另有規定外,液體試劑開啟后一年內有效,固體試劑開啟后三年內有效。
用戶可以通過查看相關文獻、從試劑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以及對實驗結果的影響去評估。
實驗室試劑有效性判定
大多數化學品的穩定性還是比較好的,具體情況要由實際使用要求來判定。
★如果分析數據作為一般了解,或者分析結果沒有特定的準確要求,對化學試劑的質量級別就可以做一般要求;
★用于一般合成制備使用的化學試劑,在大多數情況下,使用工業級別的化學試劑就可以滿足
★工廠化驗數據為指導生產而用,化學試劑的質量指標要求較高,須嚴格校驗和判斷
★研究型和某些特種化學品的合成制備,對原料的質量要求非常高,需要嚴格把關
儲存期久的試劑可以用于要求不高的檢測分析中,對可能變質的試劑可以與新購的試劑對比使用來判斷是否變質。只要化學性質不變,沒有引入雜質,原則上都能用。
總之,化學試劑的有效性,首先要根據化學試劑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做出基本判斷,然后對化學試劑的保存狀況進行表觀觀察,再結合工作的實際情況判斷試劑對結果是否有影響,有必要時做新舊試劑對比試驗來判斷試劑是否出現變質、能否繼續使用或是否可以通過采取適當措施提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