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驗方法
依據 GB 4789.2-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中要求以無菌操作取檢樣25g(mL)剪碎放于含有225mL滅菌生理鹽水或磷酸鹽緩沖液中,經振搖或研磨做成1︰10的均勻稀釋樣液,按照標準要求制備10倍系列稀釋樣品勻液。根據污染情況的估計,選擇2~3個稀釋度,每個稀釋度作2個平皿,每個平皿注入培養基約15~20mL,并轉動培養皿使混合均勻,待瓊脂凝固后,翻轉平板,置36℃±1℃溫箱內培養48h±2h。計數后以同稀釋度的各平板平均菌落總數報告。
2. 數學模型
設菌落總數為A,檢測結果為X,則A=X CFU/g(mL)。
3 .計算不確定度
3.1 在微生物檢驗中,樣品中細菌分布的均勻性和重復測量帶來的不確定度是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主要原因,而B類不確定度分量對合成不確定度影響較少。按 GB 4789.2-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中方法,同一樣品每個稀釋度作兩個平衡樣,因此可以采用合并樣本標準差求檢測結果的不確定度 見表1。
3.2 從檢驗結果可知,如直接用貝塞爾公式計算合并樣本標準差,由于數據的散發性較大,計算出的合并樣本標準差很大,當樣本均值較小時其不確定度則會過大,此時可以對上述數據取對數后,計算出樣本檢驗結果對數值的均值和殘差,將中間計算結果 見表2。根據貝賽爾公式,可計算出檢測結果對數值的合并樣本標準差:
取置信水平P=95%,自由度ν=19,查t分布表得:
分布于X±0.043之間。當檢測結果以平衡樣結果平均值表示時,相對于對數值的取值再取反對數得其取值區間。這個取值區間適合于任何一次檢測。
3.3 例1、3#樣品,對數值的平均值為2.708,取值區間為2.665~2.751,取反對數得平衡樣平均值的取值區間為462~564 CFU/g(mL),菌落總數的取值區間為460~560CFU/g(mL)。
例2、12#樣品,對數值的平均值為3.203,取值區間為3.160~3.246,取反對數得平衡樣平均值的取值區間為1445~1762u/g(mL),菌落總數的取值區間為1400~1800CFU/g(mL)。
例3:18#樣品,對數值的平均值為4.0115,取值區間為3.9685~4.0545,取反對數得平衡樣平均值的取值區間為9300~11337 u/g(mL),菌落總數的取值區間為9300~11000CFU/g(mL)。
4 .小結
從以上計算結果可知,由于檢驗結果的散發性較大,如直接用貝賽爾公式計算合并樣本標準差所得到的不確定度不適合每一個樣本。當檢驗結果取對數后,用合并樣本標準差求檢驗結果的不確定度則使用方便,并且適合于每一個樣本。隨著檢驗結果的不斷增加,可隨時加入到合并樣本中,重新計算合并樣本標準差,更新其不確定度的取值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