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微生物室的物品通過傳遞窗,經過紫外消毒后進入微生物室。為了確認傳遞窗紫外燈的消毒效果,特起草本方案對其進行驗證。本驗證用于QC微生物室、無菌室傳遞窗紫外燈表面消毒效果檢查。
儀器名稱 |
型號或規格 |
凈化工作臺 |
HS-1300-V型 |
菌落計數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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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線強度測定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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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壓器 |
220V |
細菌培養箱 |
SHP-150型 |
ù菌培養箱 |
GNP-9270型 |
3.1滅菌刻度吸管(1mL,10mL)
3.2滅菌試管
3.3滅菌平皿
3.4酒精燈
3.5載體:(1.0×1.0cm的玻片)
4.1純化水
4.2營養瓊脂培養基
4.3改良馬丁瓊脂培養基
4.4營養肉湯培養基
4.5改良馬丁培養基
4.6金黃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
4.7枯草芽孢桿菌[CMCC(B)63 501]
4.8大腸桿菌[CMCC(B)44 102]
4.9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
4.10稀釋液(0.1%吐溫80,0.1%蛋白胨溶液)
5.1 試驗環境
試驗在潔凈度10 000級下的局部潔凈度100級的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全過程嚴格遵守無菌操作。單向流空氣區、工作臺面及環境定期按《醫藥工業潔凈室(區)懸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測試方法》的現行國家標準進行潔凈度驗證。
ÿ次操作開始前,開紫外燈照射1小時。
5.2 培養基的制備
5.2.1營養瓊脂培養基
配方:
營養瓊脂培養基粉 31.0g
純化水 1000mL
配制:
根據需要量稱取營養瓊脂培養基粉置適宜容器中,按配方比例加入純化水,水浴加熱使溶解,調pH至7.1±0.2,分裝于適宜容器,置高壓滅菌器滅菌121℃×15分鐘。
5.2.2 改良馬丁瓊脂培養基
配方:
改良馬丁瓊脂培養基粉 42.0g
純化水 1000mL
配制:
根據需要量稱取改良馬丁瓊脂培養基粉,按配方比例加入純化水,水浴加熱使溶解,調pH至6.4±0.2,分裝于適宜容器,置高壓滅菌器滅菌115℃×20分鐘。
5.2.3 營養肉湯培養基
配方:
營養肉湯培養基 20g
純化水 1000mL
配制:
稱取營養肉湯培養基20克,加1000mL純化水,加熱溶解,加熱至沸,冷卻至常溫,分裝于適宜容器,置高壓滅菌器滅菌121℃×15分鐘。
5.2.4改良馬丁培養基
配方:
改良馬丁培養基粉 28.0g
純化水 1000mL
配制:
根據需要量稱取改良馬丁培養基粉,按配方比例加入純化水,水浴加熱使溶解,調pH至6.4±0.2,分裝于適宜容器,置高壓滅菌器滅菌115℃×20分鐘。
5.3方法驗證試驗
5.3.1輻照強度測定
5.3.1.1開啟紫外燈5min后,用中心波長為253.7nm的紫外線強度測定儀在燈管下方垂直1m的中心處測量其輻照度值(uW/cm2)。
5.3.1.2測量時,電壓應穩定在220V。
5.3.1.3普通型或低臭氧型直管紫外線燈(30W),在燈管下方垂直1m的中心處,新燈管的輻照度值應≥90 uW/cm2 。使用中的燈管的輻照度值應≥70 uW/cm2 ,低于此值者應予更換。
5.3.2 照射劑量
表面消毒接受的照射劑量,應達殺滅目標微生物所需。對大腸桿菌,照射劑量應達到7.5×103 uW·s/cm2,對金黃色葡萄球、白色念珠菌、枯草芽孢桿菌應達到2.53×104uW·s/cm2。
5.3.2.1照射劑量計算:
照射劑量(uW·s/cm2 )=紫外燈管強度(uW/cm2)×時間(s)
5.3.3 細菌及其芽孢和真菌殺滅效果的測定
5.3.3.1菌液的制備
接種菌種名稱 |
接種培養基 |
培養條件 |
金黃色葡萄球菌新鮮培養物 |
營養肉湯培養基 |
30~35℃培養18~24小時 |
大腸桿菌新鮮培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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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草芽孢桿菌新鮮培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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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念珠菌新鮮培養物 |
改良馬丁培養基 |
23~28℃培養24~48小時 |
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桿菌、大腸桿菌、白色念珠菌培養后,將菌液進行活菌計數。
5.3.3.2 將滅菌載體平放于滅菌平皿內,ÿ個載體滴注定量菌懸液,(載體回收菌量達5×105~5×106cfu/片),涂勻,放37℃培養箱烘干。開啟紫外燈5min后,將16個染菌玻片平放于滅菌平皿內,水平放于適當距離照射,于4個不同間隔時間(15min、30 min、45 min、60 min)各取出4個染菌玻片,分別投入4個盛有5mL洗脫液試管中,振打80次。
5.3.3.3經適當稀釋后,取1mL洗脫液,作平板傾注,ÿ個染菌玻片接種兩個,細菌放30~35℃培養48小時作活菌計數,真菌放23~28℃培養72小時作活菌計數。
5.3.3.4陽性對照,除不做照射處理外,取4個染菌玻片,分別投入4個盛有5ml洗脫液試管中,振打80次。余按7.4.2.3同樣操作。
5.3.3.5計算殺滅率
殺滅率(%)= (陽性對照回收菌數-試驗組回收菌數)/陽性對照回收菌數 ×100%
5.3.3.6判定標準 對指示菌殺滅率≥99.9%判為消毒合格。
附件1. 試驗菌數量測定原始記¼
傳遞窗構造或紫外燈管放置λ置發生改變時。
文件編號 |
文件名稱 |
020141 |
微生物實驗室管理 |
020143 |
物品進出微生物檢驗室 |
020342 |
微生物檢驗區的清潔消毒 |
020343 |
培養基的配制 |
020344 |
細菌的接種、傳代和保存 |
020377 |
高壓滅菌 |
021267 |
微生物數量的測定 |
QA必須參與驗證的評審階段;
QA必須審閱最終報告(包括草案);
QA審閱者不應是參與實施的其他QA人員。
在實施過程中,如果方案需要修改,必須提交書面的報告,闡述修改的原因,修改的內容,并經過驗證小組負責人及QA的認可。修改后的方案同先前執行的方案一起歸檔。
所有的相關文檔都應該保留至少5年,這些文檔應包括如下內容:
原始方案、修改后的方案(如果有的話)、偏差報告、原始數據、原始報告和最終報告、其中,報告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記¼的原件(或復印件)、測試項目及條款、實驗開始和結束的日期、材料和方法描述、出現的偏差描述(如果有的話)、實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