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不耐濕、熱的診療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滅菌,如儀器、器械、玻璃器皿、塑料物品等。
低溫甲醛蒸汽滅菌程序:預熱,預真空排氣,蒸汽注入、濕化并升溫,反復甲醛蒸發并注入,甲醛穿透,在預設的壓力、溫度下持續一定時間,反復蒸汽沖洗滅菌腔內甲醛,反復空氣沖洗、干燥,冷卻,恢復滅菌艙內正常壓力。
根據低溫甲醛蒸汽滅菌器的要求,采用2%復方甲醛溶液或福爾馬林溶液(35% -40%甲醛)進行滅菌,每個循環的2%復方甲醛溶液或福爾馬林溶液(35%-40%甲醛),用量根據裝載量不同而異。滅菌參數為:溫度55℃-80℃,滅菌維持時間為30min~60min。
注意事項:應采用取得衛生部消毒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的低溫甲醛蒸汽滅菌器,并使用專用滅菌溶液進行滅菌,不應采用自然揮發或熏蒸的滅菌方法。低溫甲醛蒸汽滅菌器操作者應培訓上崗,并具有相應的職業防護知識和技能。低溫甲醛蒸汽滅菌器的安裝及使用應遵循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或指導手冊,必要時應設置專用的排氣系統。運行時的周圍環境甲醛濃度應<0.5mg/m3,排水內的甲醛濃度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滅菌物品上的甲醛殘留均值≤4.5ug/cm2。在滅菌器內經過甲醛殘留處理的滅菌物品,取出后可直接使用。滅菌包裝材料應使用與高壓蒸汽滅菌法相同或專用的紙塑包裝、無紡布、硬質容器,不應使用可吸附甲醛或甲醛不易穿透的材料如布類、普通紙類、聚乙烯膜、玻璃紙等。裝載時,滅菌物品應攤開放置,中間留有一定的縫隙,物品表面應盡量暴露。使用紙塑包裝材料時,包裝應豎立,紙面對塑面依序排放。消毒后,應去除殘留甲醛氣體,采用抽氣通風或用氨水中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