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績效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具體問題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指標設置不合理:
由于實驗室往往不止一個專業或一種類別,如,電磁實驗室,一般都具有大型設備,而在法學實驗室,則一般都沒有任何的大型設備。同時,在研發和對外能力方面,有的實驗室則是學生進行創新取得創新成果基地,如,廣告實驗室,而有的則一般是用來演示操作或者完成教學任務的,如,設備模擬操作實驗室。那么將所有的指標都進行硬性的考評標準,必然存在公平性問題。
2.評價標準相對呆板:
在高校實驗室績效考核評價的過程中,我們時常會發現在評價標準方面的規定過于呆板,如在“隊伍建設”方面,很多高校就將評價的標準定性為教師在實驗室取得的成果、學生取得的成果、成果的確定則是獲得的獎項。那么,是不是沒有獲得獎項就沒有成果了呢,是不是就沒有起到隊伍建設的作用呢?當然不是,只是標準過于呆板,導致評價結果可能有失公正,有可能損傷實驗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還有一些指標其正向性和反向性不等,也就是說,在某些指標方面,達標就可以得分,但是不達標則不一定扣分,如在安全情況這一項,高校A就規定,規章制度健全并落到實處,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制度,學生實驗守則,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成文上墻,能認真做好安全衛生工作,滿分4分,前述有一定欠缺為2~3分,制度建設與安全工作不理想為0~1分。但是,如果由于工作人員疏忽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按評分標準是不是取0~1分呢?這顯然沒有體現評分標準的反向性,對其他工作做得好的實驗室也不公平。
3.指標權重毫無側重:
對于高校而言,不同的實驗室其宗旨和功能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在考核的時候,就要通過一定的側重點的變化來體現這種差異。但是,從我國高校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往往都是統一的權重,雖然這種做法體現了形式的公平,但實質上卻是不公平的。比如,基礎實驗室側重于教學管理,而科研專業實驗室則側重于科研以及社會服務,同樣的指標權重必然會導致結果的不公。
實驗室績效考核細則都有神馬?
一、工作
1.沒有及時準確完成各項任務者,每次考核3分。
2.報出實驗報告錯誤一次考核1分,實驗結果不合格沒有報出一次考核1分
3.原始記錄不按規定填寫或出現填寫錯誤、漏項者每一次考核1分。
4.原始記錄數據作假一次考核3分。
5.不按分析規程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實驗分析,每次考核分2分,造成嚴重后果者扣考核5分。
6.抽查或班組互查中發現確有分析超差現象的每一處扣檢驗員3分。
7.送來的常規樣品接樣員必須認真檢查樣品標簽內容是否填寫完整,樣品標識、及樣品大小粒度是否符合標準,不符合者有權退回重取,否則發現一次扣考核1分。對于非常規送樣必須經中心實驗室領導同意并報質量部經理后方可進行分析,否則一律不予分析,私自分析者一次考核5分。
8.接送樣品時,送樣人、接樣人必須認真填寫記錄,雙方簽字確認,沒有認真填寫或沒有簽字的,每次考核送樣人、接樣人各1分。
9.報告單發放時,發報告人必須監督報告接收者在報告發放記錄本上進行簽字確認,特殊情況要注明原因,否則一次考核發報告人1分。
10.分析報告不得代寫、代簽名或漏簽名,否則發現一次考核責任人2分。
11.樣品分析完后要按規定送到指定地點存放。不得亂放、混放,否則發現一次扣考核0.5分。
12.新工作人員工作不滿兩個月所做分析數據一律不作為發報告依據,違者一次扣班長2分。
13.報告檢驗員與審核員不得為同一人,發現一次扣考核5分。
二、儀器設備
1.儀器設備負責人必須每天定時對設備衛生進行清掃,以保證設備運行的穩定性。執行不好者一次扣考核0.5分。
2.儀器設備負責人要定時對儀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認真做好記錄,維護保養不到位或記錄未做好者發現一次扣考核1分。
3.在使用各儀器設備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儀器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禁止帶病工作,以上每項執行不好或不執行者一次考核分2分。
4.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必須將設備關閉并將設備周圍衛生收拾干凈,認真填寫使用記錄,執行不好者每次考核0.5分。
5.檢驗員若要對儀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必須經得設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一次考核1分,出現嚴重后果視情節輕重考核5~10分。
6.損壞儀器設備,按損壞程度不同考核5—20分,嚴重者按比例進行賠償。
7.在儀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運行狀況異常或備品備件數量不正常者必須立即匯報,隱瞞不報或私自維修者一經查出一次考核2分。
8.各類物品要分類定置擺放,并要標識清楚,執行不好者一次考核0.5分。
9.設備負責人必須定時對設備的備品備件進行清查并及時申報計劃,如因備品備件準備不充分影響檢驗者每次扣考核1分。
10.不得使用儀器設備配備的電腦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發現一次考核5分。
11.分析樣品前必須對儀器設備的運行環境進行檢查,確保運行環境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分析,違者每次考核分1分。
12.學徒期未滿的分析員不可獨立操作分析儀器,使用時必須由師傅在旁監督,未按規定執行者每次考核2分,師傅扣1分。
13.儀器設備上不準放置任何物品,更不準在設備上閑坐,發現一次考核1分。
三、現場衛生
1.每天上下班時間各檢驗人員必須將各自所負責衛生區域衛生收拾干凈,收拾不干凈者發現一處考核0.5分。
2.衛生打掃完畢后,將各種清掃工具歸位,不得隨處亂扔,發現一次考核0.5分。
3.每項工作告一段落時必須立即將現場收拾干凈,將各種物品擺放整齊,違者一次考核0.5分。
4.保持好個人衛生,工作服要干凈整潔并穿戴整齊,儀表要端正,精神要飽滿,個人衛生不好者發現一次考核0.5分。
5.各種量器具用完后必須及時清洗干凈,清理不凈或無故不清理者每次考核0.5分。
6.檢驗現場不得存放、晾曬私人物品,違者一次考核2分。
7.在班人員要保持好現場衛生不得隨處亂扔垃圾、吐痰等發現一次考核1分。
四、安全
1.工作期間要穿戴好必要的勞保用品,以防危險事故發生,勞保穿戴不齊者一次考核0.5分。
2.使用試劑時,必須小心謹慎,嚴格按照使用方法使用,如有試劑(特別是有毒試劑)或樣品灑漏應及時處理干凈,用過的器具必須及時清洗處理干凈,不得延誤,否則每次考核1分。
3.未經批準一律不準外借試劑(特別是有毒及強腐蝕性試劑)及量器具,發現一次考核10分。出現嚴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責任。
4.堅決禁止用量杯、量具等當飲食器具,發現一次考核1分。
5.禁止在檢驗室內飲水、進食。發現一次考核1分。
6.化學試劑要分類擺放,并做好標識對于無標簽試劑必須搞清楚其化學成份后方可使用,否則一律不得使用,發現一次考核1分。
7.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定置擺放,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更不得存于加熱設備周圍,違者發現一次考核2分。
8.在進行或接觸強腐蝕性、強氧化性及有毒實驗時,要穿戴好必要的勞保用品并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違者一次考核2分。
9.各分析室內禁止吸煙,吸煙者每次考核5分。發現吸煙者當班人員有權制止,無故不制止者每次扣當班人員考核1分。
10.無駕駛證者一律不得外借他人機動車輛外出,一經發現考核10分。
11.不得酒后上崗,工作期間發現有情緒低落心不在焉精神狀態不好者或酒后上崗者,在班人員有權勸其離崗,否則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分,在班人員2分。
12.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實驗,不得隨意添加,混合化學藥品,否則發現一次考核3分。
13.站在窗戶上擦玻璃時(二樓以上)必須戴安全帶,違者一次考核2分。
14.嚴禁非本室人員亂動儀器、試劑等,否則發現一次扣當班人員每人考核分2分,出現嚴重后果者由在班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15.電器設備使用完后必須確定關好電源后方可離開,執行不好者一次考核1分。
16.要做到人走燈滅風扇關,嚴禁出現跑、冒、滴、漏現象,設備用完后要及時關閉,執行不好者考核1分。
17.下班后將各檢驗室燈及門窗關閉后,將門鎖好后方可離開,違者發現一次考核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