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0765-2021《食品國家安全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對微生物的限量要求,如下所示:
1、液態產品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按GB 4789.26規定的方法檢驗。
2、固態產品的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 29921的規定,其他微生物指標應符合下表
GB10767-2021 -現行標準
GB10767-2021《幼兒配方食品》有關微生物的限量要求,如下表所示:
1、固態產品的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 29921的規定,其他微生物指標應符合表6的要求;
2、液態產品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按GB 4789.26規定的方法檢驗。
GB25596-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中菌落總數指標不適用于添加活性菌種(好氧和兼性厭氧益生菌)的產品中活性益生菌的活菌數應≥106CFU/ g (mL)。
有關微生物的限量要求,如下表所示:
1、粉狀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的微生物指標應符合表9的規定;
2、液態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的微生物指標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按GB 4789.26規定的方法檢驗。
GB29921-現行標準
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中也對特殊膳食用食品進行了相同的規定,其中,克羅諾桿菌屬(阪崎腸桿菌)僅適用于嬰兒(0-6月齡)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嬰幼兒配方食品。
克羅諾桿菌屬(阪崎腸桿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的食品安全評估專家委員會(JECFA)評估結果,該菌僅對 6 月齡以下新生兒具有較高風險,鑒于目前尚未有最新的評估結果,結合我國 2013 年〜2018 年食源性疾病監測結果分析,將《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 和《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GB 25596-2010)中阪崎腸桿菌的限量要求進行整合,并仍維持不變。同時,與現行檢驗方法標準保持一致,將“阪崎腸桿菌”修改為“克羅諾桿菌屬(阪崎腸桿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