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木質活性炭強度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大多數顆粒活性炭,不適用于乙酸乙
2 、方法提要
一定質量的試樣,經烘干,以失去質量所占百分數作為水分含量。
3 、儀器
3.1 電熱恒溫干燥箱。
3.2 天平,感量0.1mg。
4 、操作步驟
4.1 適用于粒度小于180μm占優勢的活性炭
稱取1-2g(稱準至0.5mg)試樣,放入預先干燥和稱量過的稱量瓶中,試樣在稱量瓶的底部厚度均勻。置于溫度調節至(150?5)℃電熱恒溫干燥箱內,干燥至恒量(一般3 h足夠)。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卻到室溫后稱量。
4.2適用于粒度大于180μm占優勢的活性炭
稱取5-10g(稱準至2mg)試樣,放入預先干燥和稱量過的稱量瓶中,試樣在稱量瓶的底面厚度均勻。置于(150?5)℃點熱恒溫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一般3 h足夠),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卻到室溫后稱量。
5 、結果計算
m— m1
X = ?100 …………………… (1)
m—m2
式中: X --- 水分含量,%;
m1--- 干燥試樣加稱量瓶的質量,g;
m2----稱量瓶的質量,g;
m ----原始試樣加稱量瓶的質量, g。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11-10批準 2000-04-01實施
GB/T12496.6 - 1999
6精密度與偏差
兩次測定結果偏差值不大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