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6月8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發布2022年第7期通告,檢出3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樣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 其中,1批次粉條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為南關區北顯米業專賣自由大路店銷售的標稱吉林省長嶺縣三青山綠色農業產品加工廠生產的北顯三青山粉條(250g/袋、北顯+圖形商標),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粉絲粉條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干樣品,以Al計)為200mg/kg。粉絲粉條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商家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還有1批次姜檢出農藥殘留問題,為二道區美美干調攤床銷售的姜(計量稱重),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此外,還有1批次吉林市潤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燁鴻調味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紫蘇籽油(180ml/瓶、奇連+字母及圖形商標),酸價(以KOH計)、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可能會導致腸胃不適,影響人體健康。食用油中酸價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等。 苯并[a]芘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多環芳烴化合物的一種,具有一定的生物毒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最大限量值為 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對原料反復烘烤、焙烤或蒸炒時,高溫導致苯并[a]芘含量上升,也可能是加工過程中接觸潤滑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浸提溶劑等造成污染,還有可能是油料作物在種植過程中吸收土壤、水和大氣中的苯并[a]芘,或在收儲、晾曬等過程中被污染。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熱線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