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HJ 777-2015《空氣和廢氣 顆粒物中金屬元素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進行環境空氣采樣,采樣體積是否需要參照規范要求用實際采樣體積表示?
答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HJ 194-2017)修改單(公告2018年第31號)要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氣態污染物濃度為參比狀態下的濃度;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10μm)、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2.5μm)、總懸浮顆粒物及其組分鉛、苯并[a]芘等濃度為監測時大氣溫度和壓力下的濃度。
因此《HJ 777-2015 空氣和廢氣 顆粒物中金屬元素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如用于測定《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HJ 194-2017)修改單(公告2018年第31號)中規定的總懸浮顆粒物及其組分中金屬元素濃度的,采樣體積用實際采樣體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