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2022年5月20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2021年第46號)(以下簡稱《公告》)發布以來,有關食品行業協會、固體飲料生產企業和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陸續反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固體飲料生產企業現有產品包裝材料有一定數量的剩余。為嚴格執行《公告》,減少浪費,幫助企業紓困解難,經研究決定,固體飲料生產企業現有產品包裝材料在2022年6月1日前未使用完畢的,可以延期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