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由江西省贛南天崖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正清源飲用天然礦泉水檢出鍶不符合產品標簽明示質量要求。
鍶是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的一種微量元素,在預防心血管疾病、骨質疏松、老年癡呆等疾病方面有重要價值,是天然礦泉水中礦物質界限指標之一。界限指標是區別飲用天然礦泉水與其他飲用水的主要品質指標。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GB8537-2018)規定,界限指標應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指標符合規定,其中鍶≥0.20mg/L(含量在0.20~0.40mg/L時,水源水溫應在25℃以上)。界限指標鍶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源受環境、季節等因素影響,界限指標含量波動;還可能是部分生產經營企業為追求利益冒稱飲用天然礦泉水。
還有,由樟樹市沁源飲料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清沁飲用純凈水檢出耗氧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耗氧量是用來間接評價水體受有機物污染狀況的綜合指標指標之一,是包裝飲用水質量重要理化指標,當水體被有機物污染后耗氧量會增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規定,包裝飲用水中耗氧量應不超過2.0mg/L。包裝飲用水耗氧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水體受到有機物的污染;原水中氯化物含量過高,企業生產過程中去除不到位;生產經營企業過量使用消毒劑或消毒劑清洗不徹底;生產經營企業濾過更換不及時等。
另外,由萬安縣蓮蓮副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江西瀘瀟飲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瀘瀟天然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規定銅綠假單胞菌標準值為n=5,c=0,m=0,單位為CFU/250mL。桶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部分企業對環境衛生監管不到位,操作不夠規范,生產過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環節中,存放時間長,水桶多次循環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風險。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知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并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相關單位立即采取查清產品流向、停止銷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將查實的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通報相關管理部門。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2022年第17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聲明:以下信息僅指本次抽檢標稱的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和所檢項目) | |||||||||||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購進日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檢驗機構 | 備注 |
1 | 江西省贛南天崖礦泉水有限公司 | 江西省贛縣區茅店鎮黃龍村 | 江西省贛南天崖礦泉水有限公司 | 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茅店鎮黃龍村楊屋組 | 正清源飲用天然礦泉水 | 4.5L/瓶 | 正清源及字母商標 | 2022/5/6 | 界限指標-鍶(mg/L)||0.0985||0.212~0.218 | 江西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
2 | 樟樹市沁源飲料有限公司 | 江西省樟樹市沿江路29號 | 樟樹市沁源飲料有限公司 | 江西省樟樹市沿江路29號 | 清沁飲用純凈水 | 17升/桶 | / | 2022/6/9 | 耗氧量(以O₂計)(CFU/250mL)||32.2||≤2.0 | 江西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工業產品檢驗檢測院 | |
3 | 江西瀘瀟飲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 江西省吉安市萬安縣彈前鄉 | 萬安縣蓮蓮副食品店 | 江西省吉安市萬安縣芙蓉鎮濱江小區226號 | 瀘瀟天然飲用水 | 18升/桶 | 瀘瀟及圖形商標 | 2022/6/1 | 銅綠假單胞菌(CFU/250mL)||13;24;0;0;0||n=5,c=0,m=0 | 江西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來源: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