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飲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大類食品43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樣品430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
一、懷仁縣四季園二史精品果業經銷部銷售的香蕉,其中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聞喜縣乾浩水產批發店銷售的鯉魚,其中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河曲縣好又多超市銷售的、標稱運城市鹽湖區近樂食品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饃干,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運城市鹽湖區近樂食品專業合作社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渾源縣建文食品超市銷售的雞腿,其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五、懷仁市美齊薄利超市棚戶區店銷售的香蕉,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六、運城市三力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禹洋飲用純凈水,其中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七、澤州縣金村鎮萬家香飯店銷售的水煮花生米,其中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檢集團中原農食產品檢測(河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