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了近期食品抽檢信息,抽檢的方便食品、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糧食加工品等6類食品285批次樣品中,有3批次檢出不合格,方便食品、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各1批次。 其中,不合格方便食品為:蕪湖市拾眾生態農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宣城市紀平食品廠生產的熟黑芝麻粉檢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霉菌是真菌的一種。《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谷物制品》規定,沖調谷物制品中霉菌應符合n=5,c=2,m=50,M=100CFU/g的要求。霉菌超標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消毒不徹底,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不合格茶葉及相關制品為:桐城市龍眠大樂購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安慶響水澗茶業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寧夏枸杞子檢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類農藥中常見的一種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克百威在枸杞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為: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寶利豐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北省武強縣鑫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豬帶皮里脊肉檢出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氯丙嗪,別名冬眠靈,是吩噻嗪類代表藥物,為中樞多巴胺受體的阻斷劑,具有多種藥理活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31650-2019)中規定,氯丙嗪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