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布了《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5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2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餐具),現將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我市經營(適用)不合格食品(餐具)的相關企業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南京花錦堂隱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醋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餐具10只。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清洗消毒環節不規范。秦淮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理:警告。 2、南京市棲霞區奔跑小陀螺農副產品店銷售的大魷魚(海捕),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4.96公斤,共計4.96公斤,貨值236.91元;已銷售4.96公斤,共計4.96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養殖環節造成。經查,當事人已索取了經銷商營業執照,進貨憑證和檢驗報告,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會存在不合格現象,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棲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