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調味品、方便食品、糕點、食用農產品、豆制品、乳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等10類食品53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17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慶市望江縣張海珍水產批發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黃山市天冠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山新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花(熱加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安徽省淮之源飲用水有限公司(蚌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亳州市興威藥業銷售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中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水果酸梅湯,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宣城市甘玉珍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黑魚,恩諾沙星、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黃山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省小天鵝食品有限公司(安慶)生產的月伴堂麻餅,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安徽省小天鵝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認可其提出的異議,該不合格產品為安徽春意滿食品有限公司假冒生產。
七、黃山市休寧縣天潤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紅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滁州明光市好享購超市銷售的、標稱滁州市瑯琊區水之藍水廠生產的水之藍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亳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濤斌堂中藥材銷售部銷售的、標稱安徽國奧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結節通™蒲公英百合茯苓茶,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安徽國奧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十、安徽省驛達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符離服務區(宿州)銷售的、標稱安徽香客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肉醬,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一、池州市青陽縣蓉城鎮柳俊礦泉水店銷售的、標稱銅陵市捷之康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捷之康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二、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桐城梧桐國際廣場分公司(安慶)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桐城梧桐國際廣場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十三、滁州市定遠縣定城鎮懷芳商店銷售的、標稱滁州市定遠縣爵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百度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四、安徽江祥泰茶業有限公司(黃山)銷售的、標稱黃山市外公家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祁門工夫紅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黃山市外公家茶業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認可其提出的異議,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為安徽省江祥泰茶業有限公司假冒生產。
十五、合肥市肥西縣六安市好又多連鎖有限公司翠竹路店銷售的泥鰍(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六、安慶市迎江區洪宜煙酒店銷售的、標稱安慶市懷寧縣大雄山泉水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大雄山泉飲用天然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七、淮北市濉溪縣城南翠俠水產批發部銷售的黃金鯽,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八、蒲草茶坊旗艦店(經營者為蕪湖蒲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銷售的、標稱蕪湖蒲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委托山東燚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棗枸杞銀耳藕粉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山東燚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認可其提出的異議,該批次不合格產品不是包裝上標稱企業生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