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31期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發現的問題為農藥殘留超標。 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食品分別為瓊海嘉積雪清蔬菜攤生產銷售的綠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瓊海嘉積雪清蔬菜攤生產銷售的黑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屯昌屯城惠琴蔬菜攤銷售的水芹,檢驗項目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又稱防落素、保果靈,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類生根等。4-氯苯氧乙酸鈉可促進豆芽肥嫩、粗壯,提高豆芽產量。若長期食用 4-氯苯氧乙酸鈉殘留過量的豆芽,可能會給身體帶來危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4-氯苯氧乙酸鈉等物質的豆芽。 辛硫磷是一種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的非內吸性的有機磷類殺蟲劑,活性持續時間短。用于糧倉、磨坊、筒倉、船舶等防治貯存產品害蟲;用于玉米、蔬菜、馬鈴薯、甜菜和谷物防治毛蟲(主要是斜紋夜蛾屬)和土壤害蟲;也用于防治遷飛性的蝗蟲。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辛硫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辛硫磷在水芹中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