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4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34批次,其中,8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這8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別為漳州市薌城區浦頭饅頭店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7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三明市梅列區每一天小吃店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30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光澤縣老封小吃店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廈門市湖里區陳燦陽小吃店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4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臺江區杜宇小吃店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8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州市倉山區壹捌壹柒酒樓的涼拌海蜇頭(加工日期為2023年10月23日),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龍巖市永定區牛牛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9月12日生產的下洋泡鴨爪,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龍巖市永定區萬眾旺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福建好多多商貿集團有限公司三明陽光城分公司銷售的橄欖(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17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硫酸鋁鉀、硫酸鋁銨可應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終產品中鋁的殘留量不得超過100mg/kg;也可應用于腌制水產品(僅限海蜇),其添加量“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終產品中鋁的殘留量不得超過500mg/kg。鋁的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添加劑。 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肉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鈉。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之一,也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種甜味劑。三氯蔗糖熱量低,不容易產生齲齒,安全性較高。橄欖中三氯蔗糖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單位為了增加產品甜味超范圍使用所致。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