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生物污染
2、食品中真菌毒素和污染物
3、農藥殘留超標
4、獸藥殘留超標
5、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
6、質量指標不達標
附: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抽檢通告匯總
說明:
1、檢測不合格項目下所列標準為2023年總局監督抽檢不合格判定涉及標準,并非涉及該項目的所有標準。
2、不合格項目涉及產品類別和品名,僅為代表該類別或產品被檢出過不合格,同類別或產品多次不合格的已經合并,因一批次不合格產品可能有多個項目不合格,所以這里的批次之和比總局通報的不合格食品批次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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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時間關系,錯誤和不妥之處請指正,并多多包涵。
微生物污染問題(17批次)
菌落總數(12批次)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GB 14884—2016)中規定,蜜餞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3CFU/g。蜜餞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固體飲料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5×104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3CFU/g。固體飲料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糕點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月餅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是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中規定,食醋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3CFU/mL。食醋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規定,沖調谷物制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驗結果超過104CFU/g。沖調谷物制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中規定,蜂蜜中菌落總數不得超過1000CFU/g。蜂蜜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3CFU/g。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大腸菌群(1批次)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腸菌群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大腸菌群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驗結果超過10CFU/g。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大腸菌群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受人員、工器具等的污染;還可能是滅菌不徹底導致的;還可能與產品儲存條件不當有關。
霉菌(3批次)
霉菌是評價食品質量安全的一項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固體飲料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為50CFU/g。固體飲料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GB 14884—2016)中規定,蜜餞中霉菌最大限量值為50CFU/g。蜜餞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規定,沖調谷物制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霉菌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驗結果超過50CFU/g。沖調谷物制品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嗜滲酵母計數(1批次)
嗜滲酵母菌是一類耐高滲透壓的酵母菌的總稱,可使蜂蜜發酵酸敗。大量食用嗜滲酵母計數超標的蜂蜜,可能出現腹瀉等不適癥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中規定,蜂蜜中嗜滲酵母計數的最大限量值為200CFU/g。蜂蜜中嗜滲酵母計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嗜滲酵母菌污染,也可能是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中真菌毒素和污染物(10批次)
生物毒素問題
黃曲霉毒素B1(2批次)
黃曲霉毒素B1是一種強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長期食用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造成損害。
該批次樣品(芝麻醬)明示執行標準《半固態調味料》(Q/CYY 0003 S—2021)中規定,黃曲霉毒素B1的限量為≤5.0μg/k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規定,花生及其制品中黃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值為20μg/kg。芝麻醬、花生及其制品中黃曲霉毒素B1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受到黃曲霉等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
重金屬污染問題
鉛(以Pb計)(3批次)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污染物,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重金屬元素,可在人體內蓄積。長期攝入鉛含量超標的食品,會對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鉛(以Pb計)在藻類及其制品(螺旋藻及其制品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1.0mg/kg(以干重計)。藻類干制品中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中鉛含量超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或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固體飲料中鉛(以Pb計)的最大限量值為1.0mg/kg。固體飲料中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中鉛含量超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或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有機污染物問題
苯并[a]芘(2批次)
苯并[a]芘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多環芳烴化合物的一種,化學性質較穩定,具有致畸、致癌和生殖毒性,2010年被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評估為1類致癌物。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最大限量值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對原料反復烘烤或蒸炒時,高溫導致苯并[a]芘含量上升;也可能是加工過程中接觸潤滑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浸提溶劑等造成污染;還可能是油料作物在種植、收儲、晾曬過程中受到土壤、水和大氣中的苯并[a]芘污染。
其它污染物
亞硝酸鹽(以NO2-計)(1批次)
亞硝酸鹽廣泛存在于環境中,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化合物,水中的亞硝酸鹽可由硝酸鹽轉化而來,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體被污染的情況。亞硝酸鹽可導致高鐵血紅蛋白癥,還能夠與蛋白質分解產物在酸性條件下發生反應產生亞硝胺類致癌物,若飲用亞硝酸鹽嚴重超標的水可能會引起中毒。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包裝飲用水(礦泉水除外)中亞硝酸鹽(以NO2-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005mg/L。其他類飲用水中亞硝酸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水體被細菌污染;也可能是消毒控制不當。
溶劑殘留量(2批次)
溶劑殘留量是指1kg油脂中殘留的溶劑(植物油抽提溶劑,又名己烷類溶劑)毫克數(mg)。長期食用溶劑殘留量超標的食品,可能會破壞人體的中樞神經系統,影響人體肝臟功能,對人體健康也造成一定威脅。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規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調和油)溶劑殘留量最大限量值為20mg/kg,其中壓榨油的最大限量值為不得檢出(檢出值小于10mg/kg時,視為未檢出)。食用植物油中溶劑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抽提溶劑后,后續工藝沒有有效去除,也可能是加工過程中機器、設備等引入,還可能是將浸出工藝生產的產品違規標稱為壓榨。
農藥殘留超標問題(1批次)
草甘膦(1批次)
草甘膦是非選擇性內吸性除草劑,通過葉面吸收并快速在植物體內傳導,使雜草枯竭死亡。少量的殘留一般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草甘膦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草甘膦在茶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mg/kg。茶葉中草甘膦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茶農在種植過程中違規使用;也可能是在臨近采收的茶樹上不當使用所致。
獸藥殘留超標問題(1批次)
氯霉素(1批次)
氯霉素是酰胺醇類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氯霉素殘留一般不會導致人體急性中毒;長期大量攝入氯霉素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產生耐藥并對同類藥物有交叉耐藥,引起胃腸道癥狀、肝功能異常、血液系統異常等。
《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氯霉素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蜂蜜中檢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蜂農在養殖中違規使用。
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32批次)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4批次)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水產動物類罐頭中不得使用。水產動物類罐頭中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醬鹵肉制品中不得使用。醬鹵肉制品中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特殊用途飲料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0.2g/kg。特殊用途飲料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腌漬食用菌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腌漬食用菌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3批次)
山梨酸及其鉀鹽抗菌性強,防腐效果好,是目前應用非常廣泛的食品防腐劑。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腎臟、骨骼生長造成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果蔬汁(漿)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果蔬汁(漿)中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熟肉制品(除肉灌腸類外)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0.075g/kg。熏煮香腸火腿制品中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在即食海蜇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即食海蜇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4批次)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最大使用量為0.5g/kg。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食品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最大使用量為0.5g/kg。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在腌漬食用菌中最大使用量為0.3g/kg。腌漬食用菌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圍使用;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在發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發酵米面制品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圍使用;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
二氧化硫殘留量(4批次)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0.1g/kg。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在蜜餞涼果中最大使用量為0.35g/kg。蜜餞涼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而超范圍使用二氧化硫。
納他霉素(1批次)
納他霉素是一種由鏈霉菌發酵產生的天然抗真菌化合物,屬于多烯大環內酯類,既可以廣泛有效地抑制各種霉菌、酵母菌的生長,又能抑制真菌毒素的產生,是一種食品防腐劑。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允許在月餅表面采用混懸液噴霧或浸泡方式使用納他霉素,其殘留量應小于10mg/kg。納他霉素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了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延長產品保質期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4批次)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長期食用防腐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糕點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
腌漬食用菌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
莧菜紅(1批次)
莧菜紅又名食用紅色9號,水溶性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莧菜紅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莧菜紅的最大使用量為0.05g/kg。蜜餞涼果中莧菜紅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莧菜紅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誘惑紅(1批次)
誘惑紅,別名艷紅、阿落拉紅,屬于合成著色劑,在食品工業中有非常廣泛的應用。誘惑紅應按照標準使用,長期攝入,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水果罐頭中不得使用誘惑紅。水果罐頭中檢出誘惑紅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
糖精鈉(以糖精計)(3批次)
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糕點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范圍使用甜味劑。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粽子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粽子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范圍使用甜味劑。
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5批次)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粉絲、粉條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干樣品,以Al計)為200mg/kg。粉絲、粉條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控制好含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乙基麥芽酚(2批次)
乙基麥芽酚是一種香味改良劑、增香劑,對食品中原有的香味調和、改善和增效具有顯著效果,是允許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長期大量食用乙基麥芽酚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頭痛、惡心、嘔吐、呼吸困難,嚴重時會造成肝臟損傷、骨骼和關節提前脆變。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食用油中檢出乙基麥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者以次充好,在具有特殊香味的植物油脂中違規添加。
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57批次)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7批次)
過氧化值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過氧化值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規定,膨化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膨化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速凍面米與調制食品》(GB 19295—2021)中規定,速凍面米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速凍面米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油脂已經氧化,使得終產品中過氧化值超標;也可能是產品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氧化變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 (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糕點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規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調和油)中過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食用植物油中過氧化值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是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等有關。
酸價(以脂肪計)(4批次)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等異味,嚴重超標時會產生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酸價超標的食品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糕點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月餅中酸價(以脂肪計)(KOH)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月餅中酸價(以脂肪計)(KOH)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規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調和油)中酸價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產品明示標準《芝麻油》(GB/T 8233—2018)中規定,一級芝麻香油(包括小磨芝麻香油)中酸價的最大限量值為2.5mg/g。食用植物油中酸價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色值(1批次)
色值是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是白砂糖、綿白糖、冰糖等質量等級劃分的主要依據之一,它主要影響糖品的外觀,是雜質多寡的一種反映,也是生產工藝水平的一種體現。
《白砂糖》(GB/T 317—2018)中規定,一級白砂糖的色值最大值不得超過150IU。一級白砂糖中色值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關鍵工藝控制不當,也可能是食糖運輸和儲存條件不佳導致色值升高。
酸度(1批次)
乳制品酸度通常是指總酸度,包括自然酸度和發酵酸度,發酵乳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會產生酸性物質,使產品酸度上升。發酵乳酸度偏低會影響產品的風味、口感,也會使產品受雜菌污染的風險變高。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乳》(GB 19302—2010)中規定,發酵乳酸度應≥70ºΤ。發酵乳中酸度檢驗值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發酵劑活力不足;也可能是原料乳中乳糖含量偏低;還可能與發酵工藝控制不當等原因有關。
總酸(以乙酸計)(4批次)
總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一般而言,總酸含量越高說明食醋發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濃。總酸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中規定,食醋中總酸(以乙酸計)≥3.5g/100mL,該批次產品中總酸(以乙酸計)檢測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標簽明示值規定“總酸≥3.5克/100mL”。食醋中總酸(以乙酸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未按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組織生產;還可能是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中規定,食醋中總酸(以乙酸計)≥3.5g/100mL,該批次產品中總酸的檢測值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標簽明示值規定“總酸≥5.00g/100mL”。食醋中總酸(以乙酸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未按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組織生產,還可能是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
不揮發酸(以乳酸計)(5批次)
不揮發酸(以乳酸計)是食醋中總酸的一種,以乳酸為主。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該批次樣品明示執行標準為GB/T 18187—2000,明示生產工藝為固態發酵,《釀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規定,固態發酵食醋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0.50g/100mL。固態發酵食醋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發酵工藝控制不當。
蛋白質(3批次)
蛋白質是由氨基酸以肽鍵連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間結構的高分子有機化合物。蛋白質是構成機體組織、器官的重要成分,是構成機體多種重要生理活性物質的成分,還能供給能量。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GB 19644—2010)中的規定,乳粉的蛋白質含量應≥非脂乳固體的34%。乳粉中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以次充好,也可能是企業未進行嚴格的出廠檢驗保證產品質量。
《冷凍飲品 冰淇淋》(GB/T 31114—2014)中規定,組合型冰淇淋的蛋白質含量應≥2.2g/100g。冷凍飲品中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以次充好,也可能是企業未進行嚴格的出廠檢驗保證產品質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GB 19644—2010)中規定,調制乳粉中蛋白質含量應≥16.5%。調制乳粉中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也可能是企業未進行嚴格的出廠檢驗保證產品質量。
氨基酸態氮(以氮計)(2批次)
氨基酸態氮是醬油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醬油鮮味越濃,反映醬油的質量越好。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GB 2717—2018)中規定,醬油中氨基酸態氮≥0.4g/100mL,該批次產品中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測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值“氨基酸態氮≥0.40g/100mL”和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氨基酸態氮≥0.70g/100mL”。醬油中氨基酸態氮(以氮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環節質量把關不嚴;也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如釀造周期未達要求;還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涉嫌摻假。
《綠色食品 發酵調味品》(NY/T 900—2016)中規定,豆醬中氨基酸態氮(以N計)≥0.50g/100g。豆醬中氨基酸態氮(以N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環節質量把關不嚴;也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如釀造周期未達要求;還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全氮(以氮計)(1批次)
全氮是醬油的品質指標之一,反映了醬油中蛋白質、氨基酸、肽等含量的高低。全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風味。
《釀造醬油》(GB/T 18186—2000)中規定,高鹽稀態發酵醬油(含固稀發酵醬油)(一級)全氮(以氮計)≥1.30g/100mL。醬油中全氮(以氮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環節質量把關不嚴;也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如釀造周期未達要求;還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涉嫌摻假。
免疫球蛋白(2批次)
免疫球蛋白指具有一定的抗體活性以及化學性結構與抗體極為相似的球蛋白,為保健食品的功效/標志性成分之一,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免疫球蛋白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牛胎盤膠囊》(Q/BJG 20160347S—2020)中規定,牛胎盤膠囊中免疫球蛋白≥15.0g/100g。免疫球蛋白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照配方標準生產。
《牛胎盤膠囊》(Q/BJG 20160347S—2022)中規定,牛胎盤膠囊中免疫球蛋白含量≥15.0g/100g。牛胎盤膠囊中免疫球蛋白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照配方標準生產。
總黃酮(以蘆丁計)(1批次)
總黃酮是黃酮類化合物,廣泛存在于植物中,為保健食品的功效/標志性成分之一,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總黃酮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龍翁詩牌杜仲保健茶》(Q/SXDZ 0003S—2022)中規定,龍翁詩牌杜仲保健茶中總黃酮(以蘆丁計)≥314mg/100g。總黃酮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照配方標準生產。
維生素A(6批次)
維生素A又名視黃醇,是指一類具有視黃醇生物活性的化合物及維生素A原,是人類必需的脂溶性維生素,也是嬰幼兒生長發育不可缺少的微量營養素。維生素A缺乏可能引起夜盲癥、干眼癥等眼部癥狀,還可能會導致食欲減退、免疫功能低下,可能造成嬰幼兒生長發育遲緩。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應在14—43μgRE/100kJ范圍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照配方標準生產,還可能是生產工藝不合理或者混合工序不到位。
《保健食品 銀發族復合維生素片(營養素補充劑)》(Q/ESH—USA 02—2021)中規定,銀發族復合維生素片(營養素補充劑)中維生素A含量為8010—19224μg/100g。
《保健食品 全家福復合維生素片(營養素補充劑)》(Q/ESH—USA 01—2021)中規定,全家福復合維生素片(營養素補充劑)中維生素A含量為3.0—9mg/100g。
保健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照配方標準生產,還可能是生產工藝不合理或者混合工序不到位。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以每日計)應在400—1200μg范圍內。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還可能是產品標簽標注不規范。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10)中規定,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范圍為18—54μgRE/100kJ。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還可能是產品標簽標注不規范。
維生素B12(1批次)
維生素B12又稱為氰鈷胺素,是一種預防和治療惡性貧血的維生素。維生素B12缺乏可引起巨幼紅細胞性貧血、神經系統損害、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癥,還可影響葉酸代謝,新生兒嚴重缺乏損害神經系統發育。
《保健食品 銀發族復合維生素片(營養素補充劑)》(Q/ESH—USA 02—2021)中規定,銀發族復合維生素片(營養素補充劑)中維生素B12含量為39.0—93.6μg/100g。保健食品中維生素B12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照配方標準生產。
維生素C(1批次)
維生素C是人體內重要的水溶性維生素,在人體代謝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維生素C缺乏會影響人體正常生理功能,長期嚴重缺乏可能導致壞血病。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2015)中規定,運動營養食品中維生素C含量(以每日計)應在15—100mg范圍內,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運動營養食品中維生素C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
維生素E(1批次)
維生素E又名生育酚,是一種重要的脂溶性抗氧化劑,在自然界中分布甚廣,一般不會發生維生素E缺乏,缺乏主要表現為生殖障礙、神經肌肉障礙。
《保健食品 全家福復合維生素片(營養素補充劑)》(Q/ESH—USA 01—2021)中規定,全家福復合維生素片(營養素補充劑)中維生素E含量為30—144mg/100g。保健食品中維生素E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照配方標準生產。
鐵(3批次)
鐵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鐵攝入不足可能會導致缺鐵性貧血,孕婦孕期貧血可能會導致早產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孕婦營養補充食品中鐵含量(以每日計)應在9—18mg范圍內。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鐵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有損失。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21)中規定,嬰兒配方食品中鐵含量范圍為0.10—0.36mg/100kJ。《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嬰兒配方食品中鐵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與生產工藝混合工序不到位,導致相關營養素在產品中分布不均勻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鐵含量應在0.25—0.50mg/100kJ范圍內。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鐵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3批次)
二十二碳六烯酸,是一種人體必需的多不飽和脂肪酸,參與人體的多種生理功能,有助于嬰兒智力和視力發育。二十二碳六烯酸缺乏或者過量都有可能對嬰幼兒的生長發育產生一定的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孕婦營養補充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含量(以每日計)應在60—200mg范圍內。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有損失。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中規定,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含量范圍為3.6—9.6mg/100kJ。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營養素實際添加量低于配方設計添加量;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還可能與生產工藝混合工序不到位,導致相關營養素在產品中分布不均勻有關。
膽堿(2批次)
膽堿廣泛存在于人體不同組織和器官中,能夠促進胎兒的大腦發育,增強記憶力,對神經管的閉合起到關鍵作用。缺乏膽堿可能會導致記憶力損傷、腎臟損害、干細胞受損及引起心腦血管疾病。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孕婦營養補充食品中膽堿含量(以每日計)應在160—840mg范圍內。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膽堿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有損失。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膽堿含量(以每日計)應在200—1040mg范圍內。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膽堿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還可能是產品標簽標注不規范。
鈣(2批次)
鈣是人體含量最多的礦物質元素。鈣維持人體神經和肌肉活動、促進細胞信息傳遞。鈣缺乏可能會導致生長發育遲緩,過量攝入也可能產生高鈣血癥等不良作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孕婦營養補充食品中鈣含量(以每日計)應在300—800mg范圍內。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鈣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有損失。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鈣含量(以每日計)應在300—800mg范圍內。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鈣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產品標簽標注不規范。
硒(2批次)
硒是人體生命過程中所必需的微量元素,具有抗氧化、增強免疫力、促進生長等作用。硒缺乏會使機體免疫能力下降,導致抵抗力差、多病、厭食等,還會誘發大骨節病,但硒過量也有害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中規定,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硒含量范圍為0.48—2.06μg/100kJ。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硒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所使用的原料質量不達標,或者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規定,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硒含量(以每日計)應在25—65μg范圍內。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硒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產品標簽標注不規范。
葉酸(1批次)
葉酸是一種水溶性維生素,葉酸缺乏可導致貧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葉酸含量應≥1.2μg/100kJ,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葉酸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還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
葉黃素(1批次)
葉黃素是一類含氧類胡蘿卜素,是視網膜黃斑中的主要類胡蘿卜素,可在人眼視網膜內部形成一種有效的藍光過濾器,能將藍光造成的氧化損害減至最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幼兒配方食品中葉黃素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營養素實際添加量低于配方設計添加量;也可能是生產工藝混合工序不到位,導致相關營養素在產品中分布不均勻。
鈉(1批次)
鈉是人體必需的營養元素之一,鈉離子在體內有助于維持滲透壓和酸堿平衡,協助生理功能正常運作。嬰幼兒腎臟功能不如成人健全,攝入不足或者過多的鈉離子均可能導致脫水,甚至驚厥。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鈉的最大限量值為24.0mg/100kJ,《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鈉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工藝不合理或者混合工序不到位,也可能是產品標簽標注不規范。
酒精度(2批次)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水平主要反映產品品質。
《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中規定,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簽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露酒》(GB/T 27588—2011)中規定,酒精度標簽標示值與實測值不得超過±1.0%vol。酒精度超過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