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8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 其中,7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分別為遂昌梁家水產批發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街道個體工商戶蘇燕兒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金華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農合聯之江壹號農貿市場玖魏水產店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諸暨市董加明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臺州市越馬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波佰家隆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滅蠅胺、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養殖戶允許使用恩諾沙星,養殖黃鱔、鳊魚中恩諾沙星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不適等癥狀。 噻蟲胺是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作用,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 間傳導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豇豆中噻蟲胺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噻蟲胺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 滅蠅胺又名環丙氨嗪,為一種新型高效、低毒、含氮雜環類殺蟲劑,是目前雙翅目昆蟲病蟲害防治效果較好的生態農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豇豆中滅蠅胺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5mg/kg。豇豆中滅蠅胺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或濫用農藥。 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為瑞安市朱丹萍牛肉湯店購進的粉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含鋁食品添加劑可用作膨松劑、穩定劑、抗結劑和染色料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粉絲粉條(干樣品)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200mg/kg。鋁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改善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含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