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1期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21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陸豐市城東冰泉礦泉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海豐縣康樂寶天然凈水廠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樂昌市清益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佛山市漁鰭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白云區同德宏波東北餃子館使用的圓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番禺區大石海運小吃店使用的湯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原稱綠膿桿菌,在自然界分布廣泛,為土壤中存在的最常見的細菌之一,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都有本菌存在。本菌存在的重要條件是潮濕的環境,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產品的水源地、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鼎湖區惠家商店水坑分店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湛江康順路分店銷售的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東華南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銷售的白豆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肇慶市益萬嘉百貨商業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可用于牛、羊、豬、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動物(在其他動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淡水魚中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檢出恩諾沙星的動物性食品,可能會引起輕度胃腸道刺激或不適、頭痛、頭暈、睡眠不良等癥狀,過多攝入還可能引起肝損害。 噻蟲胺是新煙堿類中的一種殺蟲劑,具有高效、廣譜、用量少、毒性低、藥效持效期長、對作物無藥害、使用安全、與常規農藥無交互抗性等優點,有卓越的內吸和滲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機磷農藥的又一品種。《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噻蟲胺超標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 毒死蜱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殺蟲劑。在土壤中殘留期較長,具有環境持久性,能通過飲水、食物甚至空氣進入人體內。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芹菜中毒死蜱的限量值為0.05mg/kg。造成芹菜中毒死蜱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農戶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8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問題 8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問題,分別為江門市新會區會城譚長平粉面檔銷售的餃子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中山市興萬業優選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辣椒王,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莞市清溪紅高梁副食店銷售的辣王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莞市麻涌文勇臘味檔銷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飛揚日雜商店(個體工商戶)銷售的淮山片和百合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花都區新雅阿玲購銷部銷售的無硫淮山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莞市南城泰潮海鮮美食店銷售的涼拌海蜇,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后為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致。 新鮮海蜇含水多,皮較厚且含有毒素,需經過鹽加明礬鹽漬處理,因此我國允許在海蜇加工添加明礬作為脫水劑。但在水產品及其制品中,鋁的殘留量必須符合標準規定的限量。長期食用鋁含量過高的食品,可能會引起神經系統病變,表現為記憶減退、視覺與運動協調失靈等。海蜇鋁殘留量超標原因可能是明礬使用不當所引起。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但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引起腹瀉、肚痛、心跳快等癥狀,長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腎臟的慢性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生濕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生濕面制品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為彌補產品生產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陽山縣新佰得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鉛是一種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長期食用鉛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鉛在生姜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2mg/kg。 3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分別為華潤萬家有限公司坪山六和店銷售的標稱SA DES EAUX MINERALES D' EVIAN生產的依云天然礦泉水,界限指標-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莞市果飲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南文昌瓊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椰奶凍粉(固體飲料),蛋白質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螺之滋餐飲店使用的小菜碟,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界限指標是區別飲用天然礦泉水與其他飲用水的主要品質指標。界限指標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飲用天然礦泉水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處理不當,導致終產品中界限指標不達標;也可能是水源界限指標含量不達標,企業出廠檢驗不嚴格。 蛋白質是生物體細胞的重要組成成分,能夠調節體內的新陳代謝,給機體提供必需氨基酸。蛋白質含量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可能為生產企業使用劣質原料或對原料質量把關不嚴,或未按照配方標準投料生產,或生產工藝設計不合理導致有效成分流失等。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能是部分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復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污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