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17批次,其中,4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這4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別為石獅市四季歌蔬菜店銷售的優選老姜(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6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漳州市薌城區佰惠鮮蔬菜店銷售的新鮮老姜(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3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石獅市惠佳蔬菜店銷售的老姜(訂單日期為2023年11月25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廈門市閩匯商貿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銷售的泥姜(小黃姜)(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21日),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鉛是一種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長期食用鉛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蕓薹類蔬菜、豆類蔬菜、生姜、薯類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0.2mg/kg。 鎘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鎘(以Cd計)在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芹菜除外)中限量為0.1mg/kg。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