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7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4年 第14號〕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496批次樣品,檢出7批次樣品不合格。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pcjsac.gsxt.gov.cn/。
》》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一、霉菌
霉菌是評價食品質量安全的一項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食品中霉菌的限量為150CFU/g。糕點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二、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規定,方便面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驗結果超過104CFU/g。方便面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是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
三、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脫水蔬菜 根菜類》(NY/T 959—2006)中規定,亞硫酸鹽(以SO2計)指標要求≤30m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了改善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
四、鋅
鋅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對生長發育、免疫功能、物質代謝等均有重要作用。鋅攝入過量可能會干擾其他微量元素的吸收利用,還可能損害免疫功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2015)中規定,運動營養食品中鋅含量(以每日計)應在1.7—12mg范圍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運動營養食品中鋅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工藝不合理;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
五、維生素B1
維生素B1是一種水溶性維生素,能夠參與人體內能量代謝,對維持神經、肌肉特別是心肌正常功能方面有重要作用。維生素B1缺乏容易導致人體產生疲勞,還可能引起腳氣病等神經—血管系統損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2015)中規定,運動營養食品中維生素B1含量(以每日計)應在0.2—4mg范圍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運動營養食品中維生素B1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
六、維生素B6
維生素B6是一種水溶性維生素,主要以輔酶的形式參與人體內多種物質及能量代謝。維生素B6缺乏容易導致肌肉酸痛,身體疲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2015)中規定,運動營養食品中維生素B6含量(以每日計)應在0.2—2mg范圍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運動營養食品中維生素B6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還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
七、鈉
鈉是人體必需的常量元素,鈉離子在體內有助于維持滲透壓和酸堿平衡,協助生理功能正常運作。鈉缺乏可能會導致食欲減退、倦怠、惡心嘔吐、血壓降低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2015)中規定,沒有特別添加鈉營養素的運動營養食品中鈉的最大含量(以每日計)為1600m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運動營養食品中鈉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工藝不合理;也可能是產品標簽標注不規范。
八、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水平主要反映產品品質。《濃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規定,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簽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還可能是產品運輸、貯存過程未達到規定要求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