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8號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等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北碚區金楊楊餐飲店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江北區寸灘街道蘭溪小區45-9(海爾路181號附123號)劉明群銷售的大白豇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酉陽縣鐘多街道城南社區六組(華茂農副產品批發市場A27攤位)冉富軍銷售的小青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牛蛙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長期食用恩諾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蚜蟲、斑潛蠅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 倍硫磷是有機磷神經毒劑,對害蟲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對蚜蟲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倍硫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倍硫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街道興勝路55號6幢附9#-1號蔡明加工自制的紅糖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武隆區宇權食品經營部銷售的干山藥,鉛(以Pb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糖精鈉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劑。糖精鈉對人體無營養價值,食用較多的糖精鈉,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發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發酵面制品中檢出糖精鈉的原因,可能是餐飲店為改善產品口感而超范圍使用。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攝入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干制蔬菜(脫水馬鈴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2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超限量使用亞硫酸鹽等漂白劑,以達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也有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所致。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重慶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木薯淀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富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肉塊,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檢出大腸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門菌、志賀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產品受到了來自原料、包材、人員、設備等方面的污染,或產品儲運條件不當而導致。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污染問題,為渝北區老文餐飲店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是洗滌劑的主要成分。餐具清洗消毒過程中控制不當,會造成洗滌劑在餐具上的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得檢出。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