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2期通告,檢出餐飲食品、糕點、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和水產制品等5大類食品17批次樣品不合格。
10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10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南通市白蒲鎮文昌農貿市場崔建兵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無錫市宜興市丁蜀鎮李喜蓮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徐州農副產品中心批發市場 趙小堂銷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揚州市高郵市周路蘭蔬菜零售點銷售的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通市如皋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冰鮮金鯧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無錫市江陰市西郊建國水果批發部銷售的橙,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鎮江家世界萬方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四牌樓連鎖店銷售的鳊魚(淡水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徐州市邳州市歡樂買農產品批發市場戚廷博銷售的蔥,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連云港家得福商貿有限公司融盛店銷售的黑豬前腿肉,恩諾沙星和地塞米松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淮安市中山門智慧農貿市場(陸彭芳)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和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長期食用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在人體中蓄積,進而對人體機能產生危害,還可能使人體產生耐藥性菌株。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動物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產品上市銷售時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氧樂果是一種廣譜高效的內吸性有機磷農藥,有良好的觸殺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蟲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氧樂果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氧樂果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種硫代磷酸酯類有機磷殺蟲、殺螨劑,具有良好的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毒死蜱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為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致使上市銷售時毒死蜱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常州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青島國新利海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京極家涼拌海蜇絲(檸檬酸辣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連云港市海州區淮海社區海林蘭州拉面店使用的小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常州市武進區洛陽穆香源拉面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中檢出大腸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餐(飲)具中大腸菌群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徹底未達到消毒滅菌效果,也有可能是產品經消毒后存放條件不當或操作不規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宿遷市宿豫區張先峰食品店銷售的雪菜(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鹽城市阜寧縣羅橋鎮小蘇北農特產店在抖音(網店)銷售的標稱阜寧縣羅橋阜香園糕點廠生產的阜寧大糕(熟粉類糕點),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后為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違規使用。 此外,還有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污染問題,分別為宿遷市宿城區八金面館使用的小菜碟,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京市江寧區粥粉面小吃店使用的餐碟,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能是部分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復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污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