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8期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30批次,其中,有11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這11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別為武陟縣筷樂家餐飲店使用的勺子、碗,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滑縣牛屯鎮立霞早餐店使用的小勺,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鶴壁市淇濱區尚品宮餐飲店使用的料碗、料盤,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滑縣牛屯劉記餐飲店使用的小勺,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新鄉市紅旗區郝記包子鋪使用的小勺,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弘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周口東分公司使用的碗、盤子,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尉氏縣豫客萊生活用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開封萬樂食品廠生產的竹葉水,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垣市飛成冷凍食品店銷售的、標稱開封市雪玉冷凍食品廠生產的香脆吧(巧克力瓜子脆皮雪糕),其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數較高,或者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包裝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