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信息顯示,這9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別為義烏市凌豪小食雜店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溫州市鹿城區花慕生鮮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千張,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衢州市龍游縣龍洲街道西門農貿市場蘇愛琴攤位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州市吳興區湖東街道湖東農貿市場吳興鮮稻雞熟食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醬鹵豬頭肉,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嘉興市水產肉食品批發市場羅錦龍水產調味品店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永嘉縣英子蔬菜店銷售的去皮芋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畝鮮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千張,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蕭山新街阿堅副食品店在美團(網店)銷售的新鮮千張,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金華市婺城區王艷萍蔬菜店銷售的去皮荸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檸檬黃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檸檬黃基本無毒,不在體內貯積,絕大部分以原形排出體外;但是如果長期大量攝入檸檬黃超標的食品,也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檸檬黃在蔬菜干制品、豆制品中不得使用。蔬菜干制品、豆制品中檸檬黃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亮藍在食品行業中適用于糕點、糖果、飲料等的著色。亮藍必須嚴格按照標準使用,如果長期攝入,也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亮藍在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蔬菜干制品中亮藍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亞硝酸鹽廣泛存在于環境中,是自然界中最普遍的含氮化合物。亞硝酸鹽可導致高鐵血紅蛋白癥,還能夠與蛋白質分解產物在酸性條件下發生反應,產生亞硝胺類致癌物,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亞硝酸鹽在餐飲食品中不得使用。餐飲食品中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使產品呈現良好的色澤、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能被人體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在食用農產品中不得使用。食用農產品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食用農產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食用農產品中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而超范圍使用二氧化硫。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