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保證分析數據、樣品的準確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復查、滿足監督管理要求,分清質量責任,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 依據標準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樣方面依據:
GB 3727《工業化學產品采樣安全通則》;
GB 4756《石油液體手工取樣法》;
GB 6678《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 6679《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 6680《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 5491《糧食、油料檢驗 扦樣、分樣法》;
GB 5524《植物油脂檢驗 扦樣、分樣法 》;
GB 9695.19《肉與肉制品 取樣方法》;
GB 14699.1《飼料 采樣》;
GB/T 5009.1《食品衛生檢驗方法 理化部分 總則》等標準。
3 采樣管理要求
3.1 根據業務技術科下達的檢驗計劃實施采樣。采樣必須嚴格執行第二條規定的標準。采樣人員要認真研究并嚴格按取樣標準的規定實施取樣操作,保證所取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3.2 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對涉及人身安全的取樣,操作時應特別注意做好防護工作。
3.3 油罐取樣必須現場管理人員,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樣點,由現場管理人員啟封開蓋。
3.4 到裝配現場取樣時,要注意現場作業環境,必要時找操作工配合采樣。
若現場環境惡劣,沒有安全保證,可停止采樣操作,并通知生產調度和工藝人員。如確因生產急需非采樣不可,有關部門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采樣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3.5 涉及防爆區域采樣,要求使用防爆工具,嚴禁使用其他不防爆工具。不得在雷電、暴雨期間或風力7級(含7級)的氣候條件下進行采樣作業。
3.6 取樣完畢后,做好現場取樣記錄,貼好樣品標簽,標簽內容包括:樣品名稱、來源、采樣部位、批號、產地、采樣日期和時間、采樣者。
3.7 采得樣品應立即進行分析或封存,以防變質和污染。
4 留樣管理要求
4.1 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保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樣品。
4.2 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批次或先后順序擺放整齊以便查找。
4.3樣品保留量:
樣品保留量要根據樣品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500ml-1000mL ;固體樣品保留500-1000g。
4.4 樣品保留時間一般為三個月。
4.5 樣品過保質期后,要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5、留樣間管理要求
5.1樣品間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5.2 留樣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5.3 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5.4 樣品間衛生清潔,要有專人管理樣品間。
5.5 保存期限后,按樣品處置程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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