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的基本介紹;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的基本介紹;
第三部分:實驗室人員的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實驗室的風險控制;
第五部分:檢測報告的出具流程。
管理制度的基本介紹
目的:
加強實驗室規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實驗室安全,保障檢測工作的規范。
1.實驗室人員的基本規范
(1)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中的一切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禁止遲到、早退、曠工等行為,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2)全室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敬業精神,對待工作嚴肅認真,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3)禁止在實驗室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禁止存放與實驗室無關的物品;
(4)愛護公共衛生,愛護實驗設施,實驗室鑰匙持有者不得擅自配制或轉借他人;
(5)進入實驗室前更換好工作服,穿戴好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
(6)實驗時應集中注意力,在實驗的全過程都應保持高度的謹慎與責任感。嚴禁在實驗進行時不加看管,甚至擅自離開實驗現場,違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公章制度;
(7)實驗室內的物品,未經批準,嚴禁攜帶出室外。
2.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規定
(1)所有儀器設備配備相應的設施和環境,并有相應的規定;
(2)所有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員應經過技術培訓,獲得相應技術資格后經批準方可操作。檢測人員操作時,應依據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
(3)所有檢測儀器應保證符合檢定/校準/檢驗的規范要求,并在有效期內開展檢測工作,若不符合規范要求或超出有效期,禁止出具檢測報告;
(4)無論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經脫離過本單位的直接控制的儀器設備(例如送外維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須對其功能和校準狀態進行復查,確認合格后才允許投入使用;
(6)儀器設備存在故障時,填寫《儀器設備故障申報與維修記錄表》經批準后,維修人員方可對故障儀器設備進行維修,維修后填寫維修記錄。必要時報請儀器公司派人維修;
(7)儀器設備維修后由該設備管理人員負責驗收,并報總經理和實驗室主任;經修復后的儀器,須先經過檢定/校準檢驗并證明符合要求、報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才允許投入使用;
(8)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必須選派業務能力較強的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使用。建立使用技術檔案,從購置報告到報廢處理過程中的管理、使用、維護、檢修的記錄和有關文件資料,應成為設備管理和使用的技術依據;
(9)因違反管理規定和使用說明,造成設備損壞或損毀的,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3.實驗室樣品管理規定
(1)與樣品檢測過程相關的人員,嚴格執行“檢測工作程序”,并保管好檢測樣品,以確保檢測過程中的樣品追溯性;
(2)客服人員負責客戶送檢樣品的接收,按照統一的編號進行登記、標識,同時檢查樣品外觀是否與樣品物性一致,是否有特殊保存條件及其它要求,并在《樣品檢測委托單》中予以記錄;
(3)對于樣品不穩定、樣品量有限或客戶不愿意留樣的,應向客戶聲明本單位只對本次檢測的結果負責,不再接受對該樣品的復查檢測;
(4)客服人員應填寫《樣品傳遞單》,并將其和《樣品檢測委托單》、樣品一起送達相關檢測室或機加工室。如果檢測樣品量足夠,每份樣品都要在樣品保管室;
(5)每一次交、接樣品的經手人,必須在《樣品傳遞單》上簽名和填寫交接日期;
(6)樣品在各儀器室時,未檢測樣品應放于標有“未檢樣品”標志的區域,已檢測樣品應放于標有“已檢樣品”標志的區域。對于保存條件特殊的樣品,檢測人員必須按照傳遞單上注明的保存條件保存;
(7)對于已完成檢測項目的樣品,業務室人員在實驗室交回時應標記其狀態為“已檢”;
(8)檢測任務完成并出具檢測報告后,對穩定的樣品一般保管1個月。特殊樣品保存期限由公司接洽人與委托單位送樣人協商確定。
4.實驗室試劑藥品管理規定
(1)依據實驗室檢測任務,試劑藥品管理員制定各種藥品、試劑采購計劃,寫清品名、單位、數量、純度、包裝規格等,上報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后,再依據公司采購流程進行;
(2)試劑藥品由指定專人保管,并有賬目,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點剩余藥品;
(3)在固體試劑和液體試劑及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試劑應分柜存放;
(4)藥品試劑應分類陳列整齊,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風干燥,標簽完整,劇毒藥品加鎖存放,易燃、易揮發、腐蝕品種單獨貯存;
(5)劇毒藥品應鎖至保險柜,配置的鑰匙由兩人同時管理,兩個人同時開柜才能取出藥品;
(6)稱取藥品試劑應按操作規程進行,用后蓋好,必要時可封口或黑紙包裹,不得使用過期或變質藥品、試劑;
(7)所有藥品、試劑都應有標簽,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藥品;
(8)定期檢查試劑是否安全、過期;
(9)標準物質應按實驗室程序文件規定存放,定期檢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必須有相應的記錄。標準物質的證書統一存放在資料柜。
5.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
(1)本管理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2)使用危險化學品,要認真貫徹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的危險化學品登記、交接、檢查、出入庫、領取清退等管理制度;
(3)使用危險化學品、劇毒物品要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實驗人員必須配備防護裝備方可參與有關實驗;
(4)須經常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人員參加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學習危險化學品規范化存儲和使用知識,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5)對危險化學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專業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使用過程中嚴格安全措施,堅持“五雙制度”——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
(6)危險化學品應根據物質不同特性分類、分項存放,性質或防火與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對存放中的危險化學品要經常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存放地點要安裝防火、防水(潮)、防泄漏、防盜設施,無關人員禁止進入;
(7)轉移和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妥善包裝,使用專用運輸工具,運輸過程須派專人隨行監管
安全管理的基本介紹
目的:
維護實驗室人員安全,保護實驗儀器設備,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實驗室事故種類:
1. 機械傷害:人員摔傷、砸傷、機械傷害等;
2. 火災傷害:高溫傷害、著火傷害、火災傷害等;
3. 爆炸傷害:高溫爆炸、易燃易爆氣體爆炸、高壓爆炸等;
4. 中毒傷害:有毒液體傷害、有毒氣體傷害、空氣有毒介質傷害等;
5. 觸電傷害;
6. 化學傷害:腐蝕。
1.機械傷害的預防
(1)保持實驗室設備、設施及環境清潔衛生。設備器材擺放整齊,排列有序,保持走道暢通;
(2)高處物品擺放要整齊、牢固,試驗臺物品擺放要整齊、牢固,防止物品掉落;
(3)實驗室設備操作前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設備,實驗過程中嚴格按照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規操作;
(4)操作設備前,需配置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整齊,盤好頭發;
(5)設備管理員儀器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和檢修要有記錄,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安裝接地裝置,對出現老化現象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維修或報廢;
(6)除本實驗室人員及公司有關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特殊需要進入檢測區域的人員需經總經理批準,并由專人陪同同時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定;
(7)與檢測無關的用品一律不得帶入檢測室,也不準隨意將檢測室用品帶出室外。
2.火災傷害的預防
(1)實驗室必須配備適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顯、取用方便之處,并由安全員負責,妥善保管。在非應急狀況下,各種安全設施不準借用或挪用,安全員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2)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災事故,應及時切斷電源,冷靜處理。
(3)嚴禁超負荷用電。實驗電氣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必須有人在場監管,確實需要長時間連續工作的實驗,電氣設備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監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嚴禁用電爐、烘箱等輔助設備熱飯、取暖等。
(5)實驗中必須使用明火時,須加強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離人,危險范圍內要清除可燃物品。
(6)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需要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7)電、水、氣等設施必須按有關規定規范安裝,禁止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得私自增設和移動供電系統。實驗室安全員應定期對電源、水源、火源等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3.爆炸傷害的預防
(1)實驗室高溫設備在加熱的過程中下部需要墊隔熱墊,防止由于溫度過高使試驗臺臺面發生爆裂,加熱過程中實驗人員不可離開,全程監控溫度的變化,以防容器或者器皿因超過溫度限制產生爆炸。
(2)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環境必須適宜,溫濕度處于監控狀態。
(3)易燃易爆物品應進行有效的隔離,避免火源等引發爆炸的條件。
(4)實驗室加熱、用火之前,必須核實實驗中的物品,以防易燃易爆物品存在于實驗室中,遇到火源產生爆炸。
(5)氣瓶等高壓容器,使用時應遠離火源,搬運時應輕拿輕放,使用完畢后應關閉閥門,掛上警告標志。
(6)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需要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7)面對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范進行,做好必須的記錄,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操作人員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中毒傷害的預防
(1)實驗室中的有毒介質的存放、管理、使用嚴格按照本公司的規程,做到專人負責、專人監督,每個過程都有記錄,每個過程都有責任人。
(2)禁止在實驗室內吃食物、飲水等。
(3)有毒介質的實驗室需進行有效的隔離,防止有毒介質的擴散。
(4)有毒介質的實驗室操作人員和監督人員需穿戴防護用品,按有關規程進行操作,防止人員中毒現象的發生。
(5)各實驗室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存放廢液、固體廢棄物的管理工作。處理工作實施“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集中處理”的工作原則。
(6)各相關實驗室應對無機液體、有機液體和固體廢物三類廢棄物先進行分類存放,暫儲于專業的廢液缸(瓶)中,容器應有標簽,到一定量時進行密封(如瓶裝,貼標簽),然后置于化學廢棄物箱。
(7)嚴禁將實驗廢棄物倒入自來水下水道或普通垃圾箱等處。
(8)對于產生有害廢氣(如揮發性的溶劑、分解產物、反應物等)的實驗室必須按規定安裝通風、排風設施,必要時需安裝廢氣吸收系統。
5.觸電傷害的預防
(1)實驗室中所有的儀器設備均應有可靠的接地,防止因漏電引起觸電傷害。
(2)用電設施必須按有關規定規范安裝,禁止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得私自增設和移動供電系統。實驗室安全員應定期對電源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3)定期檢查設備的電線、電纜,如發現老舊現象,應立即報告設備管理人員進行更換,防止觸電傷害的發生。
(4)儀器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方可拆機修理。
實驗室人員的基本要求
目的:保證檢驗檢測活動的客觀獨立、公正公開、誠實守信,保證檢測結果及數據的客觀性與公正性,保守國際機密,保護客戶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保證實驗室活動的快速、準確。
1.公正性
(1)所有員工參加進行公正性教育,并評價其效果。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公正性教育和質量管理體系的培訓。
(2)所有的檢測儀器,按規定經國家授權的機構檢定或校準,或經本公司自校驗合格后才投入使用,并保證按檢定/校準周期進行檢定或校準,確保檢測數據的有效性。
(3)所有的檢測工作,都由經培訓并考核合格人員持證上崗、按儀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程序完成,保證為所有客戶提供準確、及時、高效的服務。
(4)本公司工作人員對檢測活動及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5)本公司工作人員在進行檢測活動過程中做到以下“七不”:
——不阻攔客戶對相關檢測的質疑,熱情接待,認真處理客戶的質疑。
——不接受客戶檢測費以外任何形式的饋贈,不參與客戶的商業活動。
——不得將客戶送檢的產品和技術資料作為技術和產品開發對象。
——不參加受檢樣品的研發、生產、監制和銷售。
——不允許參與送檢產品的技術咨詢。
——不暗示客戶接受任何不合理的附加要求。
——未經客戶的同意,不對其送檢樣品(產品)進行公開評價。嚴格執行對樣品接收、檢測和結果處理、檢測報告等項業務的管理。嚴禁私下承接檢測業務。
2.信息和數據安全
(1)公司所有員工均簽訂保密協議,保護客戶、委托方和公司內部的機密信息。
(2)不得將客戶送檢的樣品和技術資料用于本公司的技術和產品開發,不從事、參與和受檢樣品相關的咨詢活動。
(3)不得向實驗室以外人員傳真、復印、借閱保密性技術資料和文件資料;不得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向委托方告知檢測結果;當委托方同意檢測報告用電話、電子等形式傳達時,應有書面委托書;在承擔上報下達檢測任務的同時,未經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不得予以公布。
(4)所有工作人員在與客戶進行業務交流時,不得泄露任何其他客戶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5)嚴格控制進入各檢測區域的外來人員。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檢測區域;外來人員如參觀須向業務室預約登記,由工作人員帶領進入檢測區域;客戶要求觀察為其所做的檢測,需經公司批準同意后,指定人員陪同參觀,只能參觀為其所做的檢測工作
(6)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對檢驗數據進行保密,檢測過程應對來往人員進行控制,嚴禁不相關人員靠近和接觸檢測數據記錄。
(7)計算機和自動檢測儀器中的檢測數據屬于實驗室的保密資料,任何人不允許對外拷貝。
3.職業基本操守
(1)公司所有員工的所有行為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管理體系的規定,依據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2)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單位和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堅守崗位
(3)檢驗檢測人員嚴格按照檢測技術標準、規范及檢驗細則進行各項檢測工作,對各自檢驗各自的質量負責,遵守職業道德
(4)熟悉檢測項目的檢測規程、規范標準和要求,按規定檢查樣品、儀器設備、環境條件,各項合格后方可進行檢測。如儀器出現故障或對其性能產生懷疑時,應立即停止檢測,查找原因,待其恢復正常后再進行檢測。
(5)檢測人員嚴格按照檢測規程、規范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時要集中精力,一絲不茍,準確讀數,認真填寫各項記錄、項目齊全、字跡清晰并對試驗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出具檢測報告。檢測資料應認真整理、及時歸檔。
(6)嚴格按操作規程和規范要求使用儀器設備,精心使用、注意保養、保證儀器設備正常運行。發生故障或異常情況時,及時報告負責人,并提出解決的建議和措施。會同有關人員及時排除故障,恢復正常。
(7)負責本化驗室的環境衛生打掃,維護檢測環境條件,確保實驗室的干凈整潔。
實驗室的風險控制
目的:確定實驗室的防護等級,建立安全防護機制,配備適應的防護用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1.風險的分類
(1)人的風險:組織結構不合理、人的思想、實驗活動不遵守規范引發觸電、火災、中毒等;
(2)設備設施的風險:設備設施固定不牢固、設備設施老舊、設備設施保養不到位等;
(3)環境的風險:實驗室交叉感染、實驗室器皿未清洗干凈等;
(4)試樣的風險:試樣本身的缺陷、試樣搬運、試樣保管等;
(5)藥品的風險:有毒藥品的保管不當、使用不當、藥品的毒性、腐蝕性等;
(6)試驗方法的風險:方法不當、違背標準規定的方法、方法偏離等;
(7)自然災害的風險:火災、觸電、地震等;
(8)報告的風險。
2.風險的控制措施
(1)消除來自實驗室的危險源:實驗室擺放整齊,設備進行良好的接地等。
(2)使用替代物來降低風險:比如選用無毒或者低毒的化學藥品代替高毒的化學藥品。
(3)使用替代方法來降低風險:比如用其他方法產生有效成分去代替危險度較高的物品或者方法。
(4)隔離危險源來控制風險:比如有毒物質必須放在藥品室內,放射源放入專用的保存盒內。
(5)應用工程進行控制、抑制或者減少接觸:比如加強通風,減少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等。
(6)采用安全工作行為最小化接觸,包括改變工作方法:比如穿戴防護用品,減少人員與有毒有害物品直接接觸等。
(7)做好安全防護設施:比如加強設備的牢固、更換老化的電線電纜等。
檢測報告的出具流程
檢測報告是檢測工作的“最終產品”,是所有工作的目的和核心。
1.原始數據的收集
(1)檢測委托單:包含開具報告所需的公司名稱、地址,試樣狀態、試樣尺寸、檢驗項目、檢測標準、試樣數量及其他要求等;
(2)檢測原始記錄表:包含檢驗檢測項目的所有原始數據記錄;
(3)試驗后剩余試樣:查看取樣位置或者直觀的試驗結果,試樣檢測后的狀態等;
(4)設備使用記錄表:設備名稱、設備狀態等信息;
(5)試驗環境記錄表:試驗時的環境記錄等信息;
(6)檢測報告的統一格式:所有檢測報告必須統一格式。
2.出具檢測報告的流程
(1)檢測報告必須由參加檢測的檢測人員按照規定的格式,依據檢測原始記錄和檢測內容編制和打印,除簽名外不準用手寫,其編號要與原始記錄有關的同一樣品的檢測資料編號一致。編號規則與樣品編號規則一致,但不涉及樣品序列號。
(2)為保證檢測報告的科學性、公正性、準確性,并對檢測報告的質量負責,報告編寫人在寫完報告后,應進行檢查核對(包括報告格式和有關記錄文件的完整性),確認無誤后交其他有能力檢測人員或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
(3)技術負責人或其他檢測人員要認真核對檢測報告所依據的標準、檢測方法,檢測報告所附的數據、圖表、曲線等與檢測原始記錄是否一致,數據的修約和不確定度的表達是否符合規定等。
(4)審核后的檢測報告由公司授權簽字人簽發。
(5)業務室蓋檢測專用章、CMA章
3.檢測報告發放和存檔
(1)檢測報告的發放
①若需以電話、傳真或其它電子方式傳遞檢測結果時,經質量負責人批準后傳送并做好登記,在傳送時應向委托方聲明:所發內容只做參考,以正式書面報告為準。
②若以郵寄方式發放證書/報告時,報告發放人員負責報告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并在發放登記表中備注。
③若客戶到公司現場取檢測報告/證書時,業務室以客戶提供經雙方簽字的樣品檢測委托單為依據發放報告,并在發放登記表記錄。
(2)檢測報告的存檔
①報告一經發出要在半個工作日將需要保存的全部材料存檔。
②檢測報告存檔次序為:樣品檢測委托單、合同評審表(適用時)、報價單(適用時)、發出報告的全部復印件、原始記錄。
③檢測報告相關資料保存六年。
④檢測報告屬保密范圍,不得隨意查閱,如工作需要,需經技術負責人批準方可查閱。任何人不得在檢測報告上做任何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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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管理制度的基本介紹;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的基本介紹;
第三部分:實驗室人員的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實驗室的風險控制;
第五部分:檢測報告的出具流程。
管理制度的基本介紹
目的:
加強實驗室規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實驗室安全,保障檢測工作的規范。
1.實驗室人員的基本規范
(1)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中的一切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禁止遲到、早退、曠工等行為,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2)全室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敬業精神,對待工作嚴肅認真,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3)禁止在實驗室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禁止存放與實驗室無關的物品;
(4)愛護公共衛生,愛護實驗設施,實驗室鑰匙持有者不得擅自配制或轉借他人;
(5)進入實驗室前更換好工作服,穿戴好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
(6)實驗時應集中注意力,在實驗的全過程都應保持高度的謹慎與責任感。嚴禁在實驗進行時不加看管,甚至擅自離開實驗現場,違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公章制度;
(7)實驗室內的物品,未經批準,嚴禁攜帶出室外。
2.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規定
(1)所有儀器設備配備相應的設施和環境,并有相應的規定;
(2)所有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員應經過技術培訓,獲得相應技術資格后經批準方可操作。檢測人員操作時,應依據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
(3)所有檢測儀器應保證符合檢定/校準/檢驗的規范要求,并在有效期內開展檢測工作,若不符合規范要求或超出有效期,禁止出具檢測報告;
(4)無論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經脫離過本單位的直接控制的儀器設備(例如送外維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須對其功能和校準狀態進行復查,確認合格后才允許投入使用;
(6)儀器設備存在故障時,填寫《儀器設備故障申報與維修記錄表》經批準后,維修人員方可對故障儀器設備進行維修,維修后填寫維修記錄。必要時報請儀器公司派人維修;
(7)儀器設備維修后由該設備管理人員負責驗收,并報總經理和實驗室主任;經修復后的儀器,須先經過檢定/校準檢驗并證明符合要求、報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才允許投入使用;
(8)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必須選派業務能力較強的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使用。建立使用技術檔案,從購置報告到報廢處理過程中的管理、使用、維護、檢修的記錄和有關文件資料,應成為設備管理和使用的技術依據;
(9)因違反管理規定和使用說明,造成設備損壞或損毀的,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3.實驗室樣品管理規定
(1)與樣品檢測過程相關的人員,嚴格執行“檢測工作程序”,并保管好檢測樣品,以確保檢測過程中的樣品追溯性;
(2)客服人員負責客戶送檢樣品的接收,按照統一的編號進行登記、標識,同時檢查樣品外觀是否與樣品物性一致,是否有特殊保存條件及其它要求,并在《樣品檢測委托單》中予以記錄;
(3)對于樣品不穩定、樣品量有限或客戶不愿意留樣的,應向客戶聲明本單位只對本次檢測的結果負責,不再接受對該樣品的復查檢測;
(4)客服人員應填寫《樣品傳遞單》,并將其和《樣品檢測委托單》、樣品一起送達相關檢測室或機加工室。如果檢測樣品量足夠,每份樣品都要在樣品保管室;
(5)每一次交、接樣品的經手人,必須在《樣品傳遞單》上簽名和填寫交接日期;
(6)樣品在各儀器室時,未檢測樣品應放于標有“未檢樣品”標志的區域,已檢測樣品應放于標有“已檢樣品”標志的區域。對于保存條件特殊的樣品,檢測人員必須按照傳遞單上注明的保存條件保存;
(7)對于已完成檢測項目的樣品,業務室人員在實驗室交回時應標記其狀態為“已檢”;
(8)檢測任務完成并出具檢測報告后,對穩定的樣品一般保管1個月。特殊樣品保存期限由公司接洽人與委托單位送樣人協商確定。
4.實驗室試劑藥品管理規定
(1)依據實驗室檢測任務,試劑藥品管理員制定各種藥品、試劑采購計劃,寫清品名、單位、數量、純度、包裝規格等,上報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后,再依據公司采購流程進行;
(2)試劑藥品由指定專人保管,并有賬目,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點剩余藥品;
(3)在固體試劑和液體試劑及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試劑應分柜存放;
(4)藥品試劑應分類陳列整齊,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風干燥,標簽完整,劇毒藥品加鎖存放,易燃、易揮發、腐蝕品種單獨貯存;
(5)劇毒藥品應鎖至保險柜,配置的鑰匙由兩人同時管理,兩個人同時開柜才能取出藥品;
(6)稱取藥品試劑應按操作規程進行,用后蓋好,必要時可封口或黑紙包裹,不得使用過期或變質藥品、試劑;
(7)所有藥品、試劑都應有標簽,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藥品;
(8)定期檢查試劑是否安全、過期;
(9)標準物質應按實驗室程序文件規定存放,定期檢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必須有相應的記錄。標準物質的證書統一存放在資料柜。
5.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
(1)本管理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2)使用危險化學品,要認真貫徹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的危險化學品登記、交接、檢查、出入庫、領取清退等管理制度;
(3)使用危險化學品、劇毒物品要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實驗人員必須配備防護裝備方可參與有關實驗;
(4)須經常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人員參加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學習危險化學品規范化存儲和使用知識,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5)對危險化學品要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具備專業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使用過程中嚴格安全措施,堅持“五雙制度”——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
(6)危險化學品應根據物質不同特性分類、分項存放,性質或防火與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對存放中的危險化學品要經常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存放地點要安裝防火、防水(潮)、防泄漏、防盜設施,無關人員禁止進入;
(7)轉移和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妥善包裝,使用專用運輸工具,運輸過程須派專人隨行監管
安全管理的基本介紹
目的:
維護實驗室人員安全,保護實驗儀器設備,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實驗室事故種類:
1. 機械傷害:人員摔傷、砸傷、機械傷害等;
2. 火災傷害:高溫傷害、著火傷害、火災傷害等;
3. 爆炸傷害:高溫爆炸、易燃易爆氣體爆炸、高壓爆炸等;
4. 中毒傷害:有毒液體傷害、有毒氣體傷害、空氣有毒介質傷害等;
5. 觸電傷害;
6. 化學傷害:腐蝕。
1.機械傷害的預防
(1)保持實驗室設備、設施及環境清潔衛生。設備器材擺放整齊,排列有序,保持走道暢通;
(2)高處物品擺放要整齊、牢固,試驗臺物品擺放要整齊、牢固,防止物品掉落;
(3)實驗室設備操作前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設備,實驗過程中嚴格按照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規操作;
(4)操作設備前,需配置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整齊,盤好頭發;
(5)設備管理員儀器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和檢修要有記錄,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安裝接地裝置,對出現老化現象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維修或報廢;
(6)除本實驗室人員及公司有關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特殊需要進入檢測區域的人員需經總經理批準,并由專人陪同同時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定;
(7)與檢測無關的用品一律不得帶入檢測室,也不準隨意將檢測室用品帶出室外。
2.火災傷害的預防
(1)實驗室必須配備適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顯、取用方便之處,并由安全員負責,妥善保管。在非應急狀況下,各種安全設施不準借用或挪用,安全員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2)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災事故,應及時切斷電源,冷靜處理。
(3)嚴禁超負荷用電。實驗電氣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必須有人在場監管,確實需要長時間連續工作的實驗,電氣設備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監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嚴禁用電爐、烘箱等輔助設備熱飯、取暖等。
(5)實驗中必須使用明火時,須加強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離人,危險范圍內要清除可燃物品。
(6)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需要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7)電、水、氣等設施必須按有關規定規范安裝,禁止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得私自增設和移動供電系統。實驗室安全員應定期對電源、水源、火源等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3.爆炸傷害的預防
(1)實驗室高溫設備在加熱的過程中下部需要墊隔熱墊,防止由于溫度過高使試驗臺臺面發生爆裂,加熱過程中實驗人員不可離開,全程監控溫度的變化,以防容器或者器皿因超過溫度限制產生爆炸。
(2)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環境必須適宜,溫濕度處于監控狀態。
(3)易燃易爆物品應進行有效的隔離,避免火源等引發爆炸的條件。
(4)實驗室加熱、用火之前,必須核實實驗中的物品,以防易燃易爆物品存在于實驗室中,遇到火源產生爆炸。
(5)氣瓶等高壓容器,使用時應遠離火源,搬運時應輕拿輕放,使用完畢后應關閉閥門,掛上警告標志。
(6)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需要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7)面對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范進行,做好必須的記錄,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操作人員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中毒傷害的預防
(1)實驗室中的有毒介質的存放、管理、使用嚴格按照本公司的規程,做到專人負責、專人監督,每個過程都有記錄,每個過程都有責任人。
(2)禁止在實驗室內吃食物、飲水等。
(3)有毒介質的實驗室需進行有效的隔離,防止有毒介質的擴散。
(4)有毒介質的實驗室操作人員和監督人員需穿戴防護用品,按有關規程進行操作,防止人員中毒現象的發生。
(5)各實驗室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存放廢液、固體廢棄物的管理工作。處理工作實施“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集中處理”的工作原則。
(6)各相關實驗室應對無機液體、有機液體和固體廢物三類廢棄物先進行分類存放,暫儲于專業的廢液缸(瓶)中,容器應有標簽,到一定量時進行密封(如瓶裝,貼標簽),然后置于化學廢棄物箱。
(7)嚴禁將實驗廢棄物倒入自來水下水道或普通垃圾箱等處。
(8)對于產生有害廢氣(如揮發性的溶劑、分解產物、反應物等)的實驗室必須按規定安裝通風、排風設施,必要時需安裝廢氣吸收系統。
5.觸電傷害的預防
(1)實驗室中所有的儀器設備均應有可靠的接地,防止因漏電引起觸電傷害。
(2)用電設施必須按有關規定規范安裝,禁止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得私自增設和移動供電系統。實驗室安全員應定期對電源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3)定期檢查設備的電線、電纜,如發現老舊現象,應立即報告設備管理人員進行更換,防止觸電傷害的發生。
(4)儀器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方可拆機修理。
實驗室人員的基本要求
目的:保證檢驗檢測活動的客觀獨立、公正公開、誠實守信,保證檢測結果及數據的客觀性與公正性,保守國際機密,保護客戶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保證實驗室活動的快速、準確。
1.公正性
(1)所有員工參加進行公正性教育,并評價其效果。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公正性教育和質量管理體系的培訓。
(2)所有的檢測儀器,按規定經國家授權的機構檢定或校準,或經本公司自校驗合格后才投入使用,并保證按檢定/校準周期進行檢定或校準,確保檢測數據的有效性。
(3)所有的檢測工作,都由經培訓并考核合格人員持證上崗、按儀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程序完成,保證為所有客戶提供準確、及時、高效的服務。
(4)本公司工作人員對檢測活動及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5)本公司工作人員在進行檢測活動過程中做到以下“七不”:
——不阻攔客戶對相關檢測的質疑,熱情接待,認真處理客戶的質疑。
——不接受客戶檢測費以外任何形式的饋贈,不參與客戶的商業活動。
——不得將客戶送檢的產品和技術資料作為技術和產品開發對象。
——不參加受檢樣品的研發、生產、監制和銷售。
——不允許參與送檢產品的技術咨詢。
——不暗示客戶接受任何不合理的附加要求。
——未經客戶的同意,不對其送檢樣品(產品)進行公開評價。嚴格執行對樣品接收、檢測和結果處理、檢測報告等項業務的管理。嚴禁私下承接檢測業務。
2.信息和數據安全
(1)公司所有員工均簽訂保密協議,保護客戶、委托方和公司內部的機密信息。
(2)不得將客戶送檢的樣品和技術資料用于本公司的技術和產品開發,不從事、參與和受檢樣品相關的咨詢活動。
(3)不得向實驗室以外人員傳真、復印、借閱保密性技術資料和文件資料;不得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向委托方告知檢測結果;當委托方同意檢測報告用電話、電子等形式傳達時,應有書面委托書;在承擔上報下達檢測任務的同時,未經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不得予以公布。
(4)所有工作人員在與客戶進行業務交流時,不得泄露任何其他客戶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5)嚴格控制進入各檢測區域的外來人員。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檢測區域;外來人員如參觀須向業務室預約登記,由工作人員帶領進入檢測區域;客戶要求觀察為其所做的檢測,需經公司批準同意后,指定人員陪同參觀,只能參觀為其所做的檢測工作
(6)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對檢驗數據進行保密,檢測過程應對來往人員進行控制,嚴禁不相關人員靠近和接觸檢測數據記錄。
(7)計算機和自動檢測儀器中的檢測數據屬于實驗室的保密資料,任何人不允許對外拷貝。
3.職業基本操守
(1)公司所有員工的所有行為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管理體系的規定,依據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2)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單位和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堅守崗位
(3)檢驗檢測人員嚴格按照檢測技術標準、規范及檢驗細則進行各項檢測工作,對各自檢驗各自的質量負責,遵守職業道德
(4)熟悉檢測項目的檢測規程、規范標準和要求,按規定檢查樣品、儀器設備、環境條件,各項合格后方可進行檢測。如儀器出現故障或對其性能產生懷疑時,應立即停止檢測,查找原因,待其恢復正常后再進行檢測。
(5)檢測人員嚴格按照檢測規程、規范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時要集中精力,一絲不茍,準確讀數,認真填寫各項記錄、項目齊全、字跡清晰并對試驗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出具檢測報告。檢測資料應認真整理、及時歸檔。
(6)嚴格按操作規程和規范要求使用儀器設備,精心使用、注意保養、保證儀器設備正常運行。發生故障或異常情況時,及時報告負責人,并提出解決的建議和措施。會同有關人員及時排除故障,恢復正常。
(7)負責本化驗室的環境衛生打掃,維護檢測環境條件,確保實驗室的干凈整潔。
實驗室的風險控制
目的:確定實驗室的防護等級,建立安全防護機制,配備適應的防護用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1.風險的分類
(1)人的風險:組織結構不合理、人的思想、實驗活動不遵守規范引發觸電、火災、中毒等;
(2)設備設施的風險:設備設施固定不牢固、設備設施老舊、設備設施保養不到位等;
(3)環境的風險:實驗室交叉感染、實驗室器皿未清洗干凈等;
(4)試樣的風險:試樣本身的缺陷、試樣搬運、試樣保管等;
(5)藥品的風險:有毒藥品的保管不當、使用不當、藥品的毒性、腐蝕性等;
(6)試驗方法的風險:方法不當、違背標準規定的方法、方法偏離等;
(7)自然災害的風險:火災、觸電、地震等;
(8)報告的風險。
2.風險的控制措施
(1)消除來自實驗室的危險源:實驗室擺放整齊,設備進行良好的接地等。
(2)使用替代物來降低風險:比如選用無毒或者低毒的化學藥品代替高毒的化學藥品。
(3)使用替代方法來降低風險:比如用其他方法產生有效成分去代替危險度較高的物品或者方法。
(4)隔離危險源來控制風險:比如有毒物質必須放在藥品室內,放射源放入專用的保存盒內。
(5)應用工程進行控制、抑制或者減少接觸:比如加強通風,減少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等。
(6)采用安全工作行為最小化接觸,包括改變工作方法:比如穿戴防護用品,減少人員與有毒有害物品直接接觸等。
(7)做好安全防護設施:比如加強設備的牢固、更換老化的電線電纜等。
檢測報告的出具流程
檢測報告是檢測工作的“最終產品”,是所有工作的目的和核心。
1.原始數據的收集
(1)檢測委托單:包含開具報告所需的公司名稱、地址,試樣狀態、試樣尺寸、檢驗項目、檢測標準、試樣數量及其他要求等;
(2)檢測原始記錄表:包含檢驗檢測項目的所有原始數據記錄;
(3)試驗后剩余試樣:查看取樣位置或者直觀的試驗結果,試樣檢測后的狀態等;
(4)設備使用記錄表:設備名稱、設備狀態等信息;
(5)試驗環境記錄表:試驗時的環境記錄等信息;
(6)檢測報告的統一格式:所有檢測報告必須統一格式。
2.出具檢測報告的流程
(1)檢測報告必須由參加檢測的檢測人員按照規定的格式,依據檢測原始記錄和檢測內容編制和打印,除簽名外不準用手寫,其編號要與原始記錄有關的同一樣品的檢測資料編號一致。編號規則與樣品編號規則一致,但不涉及樣品序列號。
(2)為保證檢測報告的科學性、公正性、準確性,并對檢測報告的質量負責,報告編寫人在寫完報告后,應進行檢查核對(包括報告格式和有關記錄文件的完整性),確認無誤后交其他有能力檢測人員或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
(3)技術負責人或其他檢測人員要認真核對檢測報告所依據的標準、檢測方法,檢測報告所附的數據、圖表、曲線等與檢測原始記錄是否一致,數據的修約和不確定度的表達是否符合規定等。
(4)審核后的檢測報告由公司授權簽字人簽發。
(5)業務室蓋檢測專用章、CMA章
3.檢測報告發放和存檔
(1)檢測報告的發放
①若需以電話、傳真或其它電子方式傳遞檢測結果時,經質量負責人批準后傳送并做好登記,在傳送時應向委托方聲明:所發內容只做參考,以正式書面報告為準。
②若以郵寄方式發放證書/報告時,報告發放人員負責報告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并在發放登記表中備注。
③若客戶到公司現場取檢測報告/證書時,業務室以客戶提供經雙方簽字的樣品檢測委托單為依據發放報告,并在發放登記表記錄。
(2)檢測報告的存檔
①報告一經發出要在半個工作日將需要保存的全部材料存檔。
②檢測報告存檔次序為:樣品檢測委托單、合同評審表(適用時)、報價單(適用時)、發出報告的全部復印件、原始記錄。
③檢測報告相關資料保存六年。
④檢測報告屬保密范圍,不得隨意查閱,如工作需要,需經技術負責人批準方可查閱。任何人不得在檢測報告上做任何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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