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營養標簽是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信息和特性的說明,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食品營養標簽是預包裝食品的一部分。強制標識營養標簽也是為了更好的引導企業生產出更多符合營養要求的食品,通過營養標簽,消費者可以根據個人喜好和營養需求挑選預包裝食品。那么,企業在標識食品營養成分含量及參考值時要注意什么,食品伙伴網對此進行了整理,供行業參考。
1.營養成分表
營養成分表主要包含三部分內容,營養成分的名稱、營養成分的含量以及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NRV%)。
營養素參考值(NRV)依據我國居民膳食營養素推薦攝入量(RNI)和適宜攝入量(AI)而制定。
2.營養成分含量數值獲得方式
直接檢測方式:
選擇國家標準規定的檢測方法,在沒有國家標準方法的情況下,可選用AOAC推薦的方法或公認的其他方法,通過檢測產品直接得到營養成分含量數值。
間接計算方式:
利用原料的營養成分含量數據,根據原料配方計算獲得;
利用可信賴的食物成分數據庫數據,根據原料配方計算獲得。
判定營養成分標示數值準確性時,應以企業確定標簽數值的方法(計算法或檢測法)作為依據,選用的方法需綜合考慮生產情況和產品特性來決定。
3.營養成分含量和NRV%計算修約
關于營養成分含量:
例1:營養成分表中蛋白質和脂肪檢測值分別為0.3g/100g、0.4g/100g,營養成分含量修約為0,能量值是按修約前計算還是修約后計算?
兩種計算方式都可以,企業可以解釋說明結果來源并且真實準確;另外,最終產品的實際能量需要符合≤120%標示值的要求。
示例2:當用份數來標識營養標簽時,營養成分的“0”界限值如何確定?
當某營養成分含量數值≤“0”界限值時,其含量應標示為“0”;使用“份”的計量單位時,也要同時符合每 100 g 或100 mL 的“0”界限值的規定。可參考如下樣例:
營養成分表
膳食纖維“0”界限值標識不規范,不符合GB 28050中表1備注b的規定:“當某營養成分含量數值≤“0”界限值時,其含量應標示為“0”;使用“份”的計量單位時,也要同時符合每 100 g 或100 mL 的“0”界限值的規定。”營養成分的含量值在以“每份”形式標示時,應先換算至100g或100ml計。此標簽中膳食纖維含量換算至100g的含量應為0.4g,因此其正常的標識應為“0”,營養素參考值也應該標為“0”。
關于NRV%計算修約:
示例3:NRV%的修約間隔應為1,如1%、5%、16%等,計算后的結果小數點后尾數為5時如何進行修約?
GB 28050問答中關于數值和NRV%的修約規則,可采用《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規定的數值修約規則,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建議在同一營養成分表中采用同一修約規則。可參考如下樣例:
營養成分表
此標簽蛋白質含量為“4.5克”;蛋白質的營養素參考值查詢GB 28050A.1(即表A.1)為“60g”,按照公式計算蛋白質的NRV%為7.5。指定NRV%的修約間隔應為1,即NRV%應保留至整數位。那么可以采用《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規定的數值修約規則,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因此該產品中蛋白質的NRV%,無論采用哪種修約規則都應修約為“8”,而標簽中的“7”屬于營養成分NRV%計算錯誤。
結語
消費者通過營養成分表可以直觀了解到,100 mL(g)產品大概能滿足一個普通成年人一天所需營養成分的多少,利用營養成分表中的營養成分含量占NRV百分比也可以指導合理搭配膳食,因此企業要真實準確地對其進行標識。
文章(文字):食品標法圈
1.營養成分表
營養成分表主要包含三部分內容,營養成分的名稱、營養成分的含量以及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NRV%)。
營養素參考值(NRV)依據我國居民膳食營養素推薦攝入量(RNI)和適宜攝入量(AI)而制定。
2.營養成分含量數值獲得方式
直接檢測方式:
選擇國家標準規定的檢測方法,在沒有國家標準方法的情況下,可選用AOAC推薦的方法或公認的其他方法,通過檢測產品直接得到營養成分含量數值。
間接計算方式:
利用原料的營養成分含量數據,根據原料配方計算獲得;
利用可信賴的食物成分數據庫數據,根據原料配方計算獲得。
判定營養成分標示數值準確性時,應以企業確定標簽數值的方法(計算法或檢測法)作為依據,選用的方法需綜合考慮生產情況和產品特性來決定。
3.營養成分含量和NRV%計算修約
關于營養成分含量:
例1:營養成分表中蛋白質和脂肪檢測值分別為0.3g/100g、0.4g/100g,營養成分含量修約為0,能量值是按修約前計算還是修約后計算?
兩種計算方式都可以,企業可以解釋說明結果來源并且真實準確;另外,最終產品的實際能量需要符合≤120%標示值的要求。
示例2:當用份數來標識營養標簽時,營養成分的“0”界限值如何確定?
當某營養成分含量數值≤“0”界限值時,其含量應標示為“0”;使用“份”的計量單位時,也要同時符合每 100 g 或100 mL 的“0”界限值的規定。可參考如下樣例:
營養成分表
膳食纖維“0”界限值標識不規范,不符合GB 28050中表1備注b的規定:“當某營養成分含量數值≤“0”界限值時,其含量應標示為“0”;使用“份”的計量單位時,也要同時符合每 100 g 或100 mL 的“0”界限值的規定。”營養成分的含量值在以“每份”形式標示時,應先換算至100g或100ml計。此標簽中膳食纖維含量換算至100g的含量應為0.4g,因此其正常的標識應為“0”,營養素參考值也應該標為“0”。
關于NRV%計算修約:
示例3:NRV%的修約間隔應為1,如1%、5%、16%等,計算后的結果小數點后尾數為5時如何進行修約?
GB 28050問答中關于數值和NRV%的修約規則,可采用《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規定的數值修約規則,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建議在同一營養成分表中采用同一修約規則。可參考如下樣例:
營養成分表
此標簽蛋白質含量為“4.5克”;蛋白質的營養素參考值查詢GB 28050A.1(即表A.1)為“60g”,按照公式計算蛋白質的NRV%為7.5。指定NRV%的修約間隔應為1,即NRV%應保留至整數位。那么可以采用《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規定的數值修約規則,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因此該產品中蛋白質的NRV%,無論采用哪種修約規則都應修約為“8”,而標簽中的“7”屬于營養成分NRV%計算錯誤。
結語
消費者通過營養成分表可以直觀了解到,100 mL(g)產品大概能滿足一個普通成年人一天所需營養成分的多少,利用營養成分表中的營養成分含量占NRV百分比也可以指導合理搭配膳食,因此企業要真實準確地對其進行標識。
文章(文字):食品標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