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職責與權限
(一)主任職責與權限
1.制訂檢驗項目及周期;
2.組織實施對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的監視和測量、分類、標識;
3.對產品的監視和測量進行控制、管理檢驗印章;
4.組織對檢驗人員進行培訓和資格考核;
5.有權對化驗人員工作進行調整、有獎金的分配權、有對本部門100元以內的處罰權,有三天以內的停工權(停工按曠工計)。
(二)班長職責與權限
1. 協助主任組織化驗室全體人員認真實施各項監適和測量、分類、標識;
2. 監督化驗室各項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糾正存在的問題,并向主任匯報;
3. 對化驗員的工作質量負10%的責任,對錯檢、漏檢及檢驗不及時等嚴重問題負主任的30%責任。
4. 對化驗室因缺少藥品、用具等供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環境衛生負主要責任。
5. 有權在主任出差、休假期間實施主任權力。
6. 有權對化驗員的違紀及質量問題進行考核及10元以下的罰款。
7. 對化驗員有準請假一天的權力。
8. 職責和權限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接受主任5-100元的處罰,造成經濟失根據情節加重處罰。
(三)化驗員職責與權限
1. 按照有關標準、文件進行樣品檢驗,對樣品的代表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2. 真實、完整、清晰的做好各種原始記錄,并準確及時地報送檢驗報告單。
3. 認真完成所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4. 有權按照標準判定測試樣品的等級。
5. 在專業技術、內部管理方面有建議權。
6. 職責和權限不執行或執行不正確,按考核制度進行考核,情節嚴重時接受班長和主任5-100元的罰款。
二、 工作要求
1. 嚴格遵守廠規廠紀,有事請假要在接班前4小時遞交書面假條,急事請假可在接班前4小時打電話,次日前補交假條,批準后方可休息。請假每天扣除當月獎金的10%。
2. 堅持每月一次考核會,無重大事情不得請假。
4. 交班半小時以前的樣品不得下交,交班15分鐘以前的不得下交,15分鐘以后的可下交但要取樣(接班人到崗時間為交班時間)。
5. 各種記錄應如實及時地記錄在原始記錄本上。工作中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立即交廠辦待業,并扣除當月獎金。
6. 清酒、成品檢測前應先將樣品置X檢測。
7. 遇有不合格樣品時,除報送化驗單外,還應立即口頭通知質管部工程師,以便及時處理。
8. 認真執行本部門各項管理制度。
9. 質量記錄要求:
1)質量記錄的填寫要按指定格式和欄目,用圓珠筆填寫,字跡要清晰,不能隨意涂改,不需填寫的欄目一律用“/”填滿,對記錄內容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需要修改的記錄,應在原記錄上畫“—”,保證原記錄可以辯認,在原記錄的右上角寫上正確記錄,并在記錄的備注欄說明劃改情況。
2)要及時準確地向被檢部門、分廠、質管部、公司經理處報送成品和原輔料檢驗單,向被檢單位、質管部報送半成品檢驗單。所有報告單化驗室應該保存,期限為X年。
3)原料、X檢驗符合所規定的標準時,在報告單上按標準要求蓋“合格品”、“優級品”、“一級品”章,不符合標準時,蓋上“不合格”章。
10. 培訓要求:
1)每年生產談季本化驗室進行技術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做為培訓記錄保存兩年。
2)化驗員上崗前均要經過省X考核獲得上崗證。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在化驗室上崗工作。
三、安全操作規程
(一)防火:
1、平時要注意偶然著火的可能性,應備有滅火器。
2、對易燃、易暴、自燃、強氧化劑等類藥品,一定要妥善保存。
3、開啟易揮發性藥品時,不要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在夏天氣溫較高時,開啟前應事先設法冷卻。
4、身上或手上粘有易燃物或氧化劑液漏時,不得靠近火源,要立即清洗干凈。
5、使用易揮發可燃性試劑時,要盡量防止其揮發,要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絕對不可靠近明火。
6、要定期檢查電器設備,電源線路是否正常,要遵守安全用電規程,防止用電火花、短路、超負荷引起線路著火。
7、室內嚴禁吸煙。
8、嚴禁氧化劑、可燃物一起研磨。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份的物質。
9、避免濃硫酸與松節油、乙醇等相遇,以防止引起易燃。
(二)滅火:
1、發現起火,要立即切斷電源,撲滅著火源,移走可燃物。
2、針對著火源的性質,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
(1)普通可燃物,如、紙、木等著火時,可用沙子、濕布、石棉布等滅火。
(2)衣服著火時,應立即離開化驗室,也可用厚衣物、濕布包裹壓滅或躺到滾滅,或用水澆滅。
(3)有機物在敞口容器中燃燒時,可用石棉布蓋滅,但絕不能用水。
(4)有機溶劑灑在桌面、地面上遇火引燃時,可用石棉布、沙子泡沫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等滅火,絕不能用水。
(5)電線或精密儀器著火時,應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不能用水和泡沫滅火器。
(三)防爆:
1、有些藥品雖然單獨存放或使用時比較穩定 ,但若與其它藥品混合就會變成易爆品,如高錳酸鉀與硫酸、甘油或有機物;過硫酸銨與鋁粉遇水;硝酸鉀與醋酸鈉;硝酸銨與鋅粉遇少量水;苯、甲醇、乙醇、丙醇、乙醚與空氣等等。因此,在工作中應盡量避免因以上藥品混合而生產的爆炸物。
2、干燥爆炸性藥品時,絕對禁止關閉烘箱門。
3、在測定瓶裝啤酒二氧化碳或對瓶裝啤酒水浴加熱時,要防止酒瓶爆炸,搖動或加熱升溫時不可面對酒瓶。加熱酒溫不能大于30度。
4、在蒸餾操作中,要保證蒸餾氣(液)體暢通,以防止由于器皿內和大氣間壓力差逐漸加大,而產生爆炸。
(四)防毒:
1、劇毒藥品應由專人進行保管,使用者應嚴格執行領用登記手續。
2、毒性藥品散落時,應立即全部收拾起來,并把落過毒物的桌子和地面洗凈。
3、嚴禁試劑入口或以鼻子接近試劑瓶口鑒別試劑。若必須以鼻子鑒別試劑,應將試劑瓶遠離鼻子,開蓋后以手輕輕煽動,稍聞其味即可。
4、嚴禁食具和儀器互相代用。
5、有毒藥品必須在固定位置通風柜使用,用后應仔細洗手和漱口。
(五)防傷:
1、取用腐蝕性藥品,如硫酸、鹽酸、冰醋酸等時,盡可能戴上橡皮手套。搬用較大瓶子時,必須一手托住底一手拿住瓶頸。
2、腐蝕性藥品不得在烘箱內烘烤。
3、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燒杯等耐熱容器中進行,而且必須在玻璃棒不斷攪拌下,仔細緩慢地將濃硫酸加入水中,而絕對不能將水加注到濃硫酸中。在溶解氫氧化鈉等發熱物時,也必須在耐熱容器中進行。若需將濃酸和濃堿中和,則必須先稀釋。
4、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子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時突然沸騰濺出傷人。
現有藥品的有害性質及存放條件
文章(文字)來源:實驗室技術咨詢技術交流。
(一)主任職責與權限
1.制訂檢驗項目及周期;
2.組織實施對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的監視和測量、分類、標識;
3.對產品的監視和測量進行控制、管理檢驗印章;
4.組織對檢驗人員進行培訓和資格考核;
5.有權對化驗人員工作進行調整、有獎金的分配權、有對本部門100元以內的處罰權,有三天以內的停工權(停工按曠工計)。
(二)班長職責與權限
1. 協助主任組織化驗室全體人員認真實施各項監適和測量、分類、標識;
2. 監督化驗室各項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糾正存在的問題,并向主任匯報;
3. 對化驗員的工作質量負10%的責任,對錯檢、漏檢及檢驗不及時等嚴重問題負主任的30%責任。
4. 對化驗室因缺少藥品、用具等供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環境衛生負主要責任。
5. 有權在主任出差、休假期間實施主任權力。
6. 有權對化驗員的違紀及質量問題進行考核及10元以下的罰款。
7. 對化驗員有準請假一天的權力。
8. 職責和權限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接受主任5-100元的處罰,造成經濟失根據情節加重處罰。
(三)化驗員職責與權限
1. 按照有關標準、文件進行樣品檢驗,對樣品的代表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2. 真實、完整、清晰的做好各種原始記錄,并準確及時地報送檢驗報告單。
3. 認真完成所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4. 有權按照標準判定測試樣品的等級。
5. 在專業技術、內部管理方面有建議權。
6. 職責和權限不執行或執行不正確,按考核制度進行考核,情節嚴重時接受班長和主任5-100元的罰款。
二、 工作要求
1. 嚴格遵守廠規廠紀,有事請假要在接班前4小時遞交書面假條,急事請假可在接班前4小時打電話,次日前補交假條,批準后方可休息。請假每天扣除當月獎金的10%。
2. 堅持每月一次考核會,無重大事情不得請假。
4. 交班半小時以前的樣品不得下交,交班15分鐘以前的不得下交,15分鐘以后的可下交但要取樣(接班人到崗時間為交班時間)。
5. 各種記錄應如實及時地記錄在原始記錄本上。工作中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立即交廠辦待業,并扣除當月獎金。
6. 清酒、成品檢測前應先將樣品置X檢測。
7. 遇有不合格樣品時,除報送化驗單外,還應立即口頭通知質管部工程師,以便及時處理。
8. 認真執行本部門各項管理制度。
9. 質量記錄要求:
1)質量記錄的填寫要按指定格式和欄目,用圓珠筆填寫,字跡要清晰,不能隨意涂改,不需填寫的欄目一律用“/”填滿,對記錄內容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需要修改的記錄,應在原記錄上畫“—”,保證原記錄可以辯認,在原記錄的右上角寫上正確記錄,并在記錄的備注欄說明劃改情況。
2)要及時準確地向被檢部門、分廠、質管部、公司經理處報送成品和原輔料檢驗單,向被檢單位、質管部報送半成品檢驗單。所有報告單化驗室應該保存,期限為X年。
3)原料、X檢驗符合所規定的標準時,在報告單上按標準要求蓋“合格品”、“優級品”、“一級品”章,不符合標準時,蓋上“不合格”章。
10. 培訓要求:
1)每年生產談季本化驗室進行技術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做為培訓記錄保存兩年。
2)化驗員上崗前均要經過省X考核獲得上崗證。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在化驗室上崗工作。
三、安全操作規程
(一)防火:
1、平時要注意偶然著火的可能性,應備有滅火器。
2、對易燃、易暴、自燃、強氧化劑等類藥品,一定要妥善保存。
3、開啟易揮發性藥品時,不要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在夏天氣溫較高時,開啟前應事先設法冷卻。
4、身上或手上粘有易燃物或氧化劑液漏時,不得靠近火源,要立即清洗干凈。
5、使用易揮發可燃性試劑時,要盡量防止其揮發,要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絕對不可靠近明火。
6、要定期檢查電器設備,電源線路是否正常,要遵守安全用電規程,防止用電火花、短路、超負荷引起線路著火。
7、室內嚴禁吸煙。
8、嚴禁氧化劑、可燃物一起研磨。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份的物質。
9、避免濃硫酸與松節油、乙醇等相遇,以防止引起易燃。
(二)滅火:
1、發現起火,要立即切斷電源,撲滅著火源,移走可燃物。
2、針對著火源的性質,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
(1)普通可燃物,如、紙、木等著火時,可用沙子、濕布、石棉布等滅火。
(2)衣服著火時,應立即離開化驗室,也可用厚衣物、濕布包裹壓滅或躺到滾滅,或用水澆滅。
(3)有機物在敞口容器中燃燒時,可用石棉布蓋滅,但絕不能用水。
(4)有機溶劑灑在桌面、地面上遇火引燃時,可用石棉布、沙子泡沫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等滅火,絕不能用水。
(5)電線或精密儀器著火時,應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不能用水和泡沫滅火器。
(三)防爆:
1、有些藥品雖然單獨存放或使用時比較穩定 ,但若與其它藥品混合就會變成易爆品,如高錳酸鉀與硫酸、甘油或有機物;過硫酸銨與鋁粉遇水;硝酸鉀與醋酸鈉;硝酸銨與鋅粉遇少量水;苯、甲醇、乙醇、丙醇、乙醚與空氣等等。因此,在工作中應盡量避免因以上藥品混合而生產的爆炸物。
2、干燥爆炸性藥品時,絕對禁止關閉烘箱門。
3、在測定瓶裝啤酒二氧化碳或對瓶裝啤酒水浴加熱時,要防止酒瓶爆炸,搖動或加熱升溫時不可面對酒瓶。加熱酒溫不能大于30度。
4、在蒸餾操作中,要保證蒸餾氣(液)體暢通,以防止由于器皿內和大氣間壓力差逐漸加大,而產生爆炸。
(四)防毒:
1、劇毒藥品應由專人進行保管,使用者應嚴格執行領用登記手續。
2、毒性藥品散落時,應立即全部收拾起來,并把落過毒物的桌子和地面洗凈。
3、嚴禁試劑入口或以鼻子接近試劑瓶口鑒別試劑。若必須以鼻子鑒別試劑,應將試劑瓶遠離鼻子,開蓋后以手輕輕煽動,稍聞其味即可。
4、嚴禁食具和儀器互相代用。
5、有毒藥品必須在固定位置通風柜使用,用后應仔細洗手和漱口。
(五)防傷:
1、取用腐蝕性藥品,如硫酸、鹽酸、冰醋酸等時,盡可能戴上橡皮手套。搬用較大瓶子時,必須一手托住底一手拿住瓶頸。
2、腐蝕性藥品不得在烘箱內烘烤。
3、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燒杯等耐熱容器中進行,而且必須在玻璃棒不斷攪拌下,仔細緩慢地將濃硫酸加入水中,而絕對不能將水加注到濃硫酸中。在溶解氫氧化鈉等發熱物時,也必須在耐熱容器中進行。若需將濃酸和濃堿中和,則必須先稀釋。
4、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子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時突然沸騰濺出傷人。
現有藥品的有害性質及存放條件
文章(文字)來源:實驗室技術咨詢技術交流。